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5-09-09
问:
想问一下我们县有没有对农业帮扶的政策,我在网上找了都没有看到发布。比如说种植补贴,或者买农机补贴额度和目录等其他政策。
答: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根据情况回复如下:收到反映后,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单位工作人员已与来电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向其介绍相关农业政策。一、关于种植补贴:1.早稻集中育秧40元/亩(可抛秧大田面积在30亩以上)。2.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早、中、晚稻各30元/亩)。3.双季稻奖励。按上级下达衡东资金,除以衡东县双季稻总面积制定标准。2025年预计每亩标准为125-150元/亩;2024年每亩标准为125.1元/亩;2023年每亩标准为148元/亩。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05元/亩(以确权到户耕地面积为依据,发放到确权农户)。二、关于农机补贴的具体政策可通过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里面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查询。三、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办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办理流程如下:1.用户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2.受理补贴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完成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并告知购机者,做好咨询答疑。3.审验公示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并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4.兑付补贴资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县级财政部门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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