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热线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07
附件2:
衡东县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贷款需准备资料
劳动法定年龄内,无正式工作,在衡东正常经营的微利项目创业者可以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贷款。
1.创业者必须属于下列九类人员之一:①城镇登记失业员;②高校毕业生(5年内);③复员转业军人;④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⑤刑满释放人员;⑥返乡创业人员(农村户口)⑦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 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贷款必须准备下列资料: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2份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③两寸彩照2张
④返乡创业证明;或城镇登记失业证;或高校毕业证;或退伍证;或残疾证;或刑满释放证(其中之一的证件或证明)。2份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
3. 申请人提供自己、配偶及担保人的金融信用凭证(银行诚信)记录,且目前无银行贷款,无不良记录。
4、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必须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来申请,如不是本人将不予受理。
5.微利项目是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和暴利行业外的所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