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热线中心 发布时间:2019-02-27
〔2019〕第1期
衡东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9年02月18日
▲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月份运行概况
▲ 1月份问题分类统计
▲ 1月份成员单位工单办理情况
▲ 典型案例
▲ 疑难工单
▲ 上期疑难工单督办处理情况
一、“12345”政府服务热线1月份运行概况
1月份,衡东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收市民来电总量3742次,接收“县委书记、县长信箱”来信30件、“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来信2件,共形成有效电子工单2876件,其中在线办结数2507件,转办工单363件,待督办工单6件。本月已综合办结2865件,综合办结率99.62%,热线前台管理员对所有转办事项的办理情况逐件回访来电人,市民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为98.37%。
“县委书记、县长信箱”有效工单30件,具体承办单位为:大浦镇人民政府1件、新塘镇人民政府2件、洣水镇人民政府1件、高湖镇人民政府1件、吴集镇人民政府2件、石滩乡人民政府2件、南湾乡人民政府1件、县人社局2件、县公安局1件、县经科信局1件、县民政局1件、县卫计局1件、县公路局1件、县城乡规划局1件、县教育局1件、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件、在线办结10件;“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有效工单2件,具体承办单位为:县人社局1件,县城乡规划局1件,均已办结。
本期县“12345”转办工单共计363件,超时签收5件,分别为蓬源镇人民政府2件、杨林镇人民政府1件、县发展和改革局1件、县民政局1件;超期办结工单共31件,分别为蓬源镇人民政府2件、大浦镇人民政府3件、草市镇人民政府3件、高湖镇人民政府3件、霞流镇人民政府1件、石滩乡人民政府2件、新塘镇人民政府1件、三樟镇人民政府1件、县民政局1件、县发展和改革局4件、县卫计局3件、县城乡规划局1件、县交通局1件、电力公司4件、湖南移动衡东分公司1件;超期未办结工单共4件,分别为霞流镇人民政府1件、高湖镇人民政府1件、蓬源镇人民政府2件。
今年以来,超时签收和超期办结工单呈上升趋势,且有部分承办单位不与投诉人沟通联系,回复工单敷衍塞责,请有关部门和乡镇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力、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县热线呼叫受理中心将专题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汇报。
二、1月份群众诉求问题分类统计
问题分类 | 受理件数 | 综合结案数 | 超期结案数 | 超期结案率 |
交通运输管理 | 69 | 69 | 1 | 1.45% |
公众热线服务 | 1 | 1 | 0 | 0.00% |
公安执法和交通秩序管理 | 107 | 107 | 0 | 0.00% |
其它 | 1842 | 1842 | 0 | 0.00% |
农林畜牧水利 | 175 | 171 | 7 | 4.09% |
城乡建设 | 68 | 66 | 4 | 6.06% |
城市管理 | 128 | 125 | 1 | 0.80% |
安全监管 | 25 | 25 | 2 | 8.00% |
效能行风 | 18 | 18 | 1 | 5.56% |
民宗、外事、侨务、旅游 | 1 | 1 | 0 | 0.00% |
生活公用 | 143 | 143 | 6 | 4.20% |
社会保障 | 157 | 156 | 5 | 3.21% |
社会服务 | 6 | 6 | 0 | 0.00% |
科教文体宣传 | 23 | 23 | 0 | 0.00% |
突发事件管理 | 5 | 5 | 0 | 0.00% |
资源环境 | 73 | 73 | 1 | 1.37% |
金融商贸财经 | 35 | 34 | 3 | 8.82% |
合计 | 2876 | 2865 | 31 | 1.08% |
三、1月份成员单位工单办理情况
单位名称 | 受理案件数 | 待办理数 | 未及时签收数 | 超期工单 | |
超期已办结 | 超期未办理 | ||||
蓬源镇人民政府 | 9 | 2 | 2 | 2 | 2 |
大浦镇人民政府 | 12 | 0 | 0 | 3 | 0 |
白莲镇人民政府 | 2 | 0 | 0 | 0 | 0 |
杨桥镇人民政府 | 3 | 0 | 0 | 0 | 0 |
高湖镇人民政府 | 5 | 1 | 0 | 3 | 1 |
石湾镇人民政府 | 7 | 0 | 0 | 0 | 0 |
新塘镇人民政府 | 9 | 0 | 0 | 1 | 0 |
吴集镇人民政府 | 12 | 0 | 0 | 0 | 0 |
三樟镇人民政府 | 2 | 0 | 0 | 1 | 0 |
甘溪镇人民政府 | 5 | 0 | 0 | 0 | 0 |
荣桓镇人民政府 | 8 | 0 | 0 | 0 | 0 |
石滩乡人民政府 | 7 | 0 | 0 | 2 | 0 |
霞流镇人民政府 | 3 | 1 | 0 | 1 | 1 |
南湾乡人民政府 | 1 | 0 | 0 | 0 | 0 |
草市镇人民政府 | 7 | 0 | 0 | 3 | 0 |
杨林镇人民政府 | 4 | 0 | 1 | 0 | 0 |
洣水镇人民政府 | 12 | 0 | 0 | 0 | 0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6 | 0 | 1 | 4 | 0 |
县经科信局 | 1 | 0 | 0 | 0 | 0 |
县教育局 | 7 | 0 | 0 | 0 | 0 |
县公安局 | 7 | 0 | 0 | 0 | 0 |
县民政局 | 5 | 0 | 1 | 1 | 0 |
县人社局 | 18 | 0 | 0 | 0 | 0 |
县住建局 | 12 | 0 | 0 | 0 | 0 |
县交通局 | 14 | 0 | 0 | 1 | 0 |
县水利局 | 12 | 1 | 0 | 0 | 0 |
县农业局 | 1 | 0 | 0 | 0 | 0 |
县林业局 | 1 | 0 | 0 | 0 | 0 |
县文体广新局 | 3 | 0 | 0 | 0 | 0 |
县广播电视台 | 2 | 0 | 0 | 0 | 0 |
县卫计局 | 4 | 0 | 0 | 3 | 0 |
县环保局 | 9 | 0 | 0 | 0 | 0 |
县城乡规划局 | 3 | 0 | 0 | 1 | 0 |
县城管执法局 | 66 | 0 | 0 | 0 | 0 |
县公路局 | 22 | 0 | 0 | 0 | 0 |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 | 0 | 0 | 0 | 0 |
县国土资源局 | 3 | 0 | 0 | 0 | 0 |
县税务局 | 3 | 0 | 0 | 0 | 0 |
湖南电信衡东分公司 | 1 | 0 | 0 | 0 | 0 |
湖南移动衡东分公司 | 3 | 0 | 0 | 1 | 0 |
电力公司 | 14 | 0 | 0 | 4 | 0 |
县燃气公司 | 11 | 0 | 0 | 0 | 0 |
县交警大队 | 15 | 0 | 0 | 0 | 0 |
县城建投 | 4 | 0 | 0 | 0 | 0 |
食药工商质监局 | 6 | 0 | 0 | 0 | 0 |
合计 | 363 | 5 | 5 | 31 | 4 |
四、典型案例
1、菜市场排污水管堵塞污水扰民问题。市民来电反映新塘镇菜市场内的排污水管堵塞,导致污水四溢,给市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请求相关单位帮忙解决。
经调查,来电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由于新塘镇菜市场建成使用多年,下水道淤塞路段较多,新塘镇政府已着手安排专人疏通,但现在尚未疏通到来电人反映路段,为避免施工影响周边商户春节期间做生意,特安排春节后再行疏通,镇工作人员已向来电人及周边商户进行了解释沟通,来电人表示理解和支持。
2、沿江风光带增加健身器材问题。阳先生来电反映希望相关部门能在金领世家对面的风光带的健身区域内增加一个单杠的体育器材,承办单位曾承诺11月份将对风光带添置部分器材,但一直未兑现,请相关单位帮助解决。
文体广新局接到群众诉求工单后,立即向领导汇报此事,并第一时间通知全民健身中心工作人员,联系阳先生告知:沿江风光带的器材正在安装中,2019年1月28日全部完工,并邀请当事人到现场确认,当事人表示满意。
3、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问题。洣水镇北冲村4组村民来电反映自己家的土地被村里修路占用,但补偿款一直未发放,咨询过村干部回复要年后再进行处理。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在年前将补偿款发放到位,请相关单位帮助解决。
经洣水镇与村负责人联系,因为资金没有到位,村里正在进行年终结账,明确答复会在年前兑现。1月23日热线中心电话联系罗先生,罗先生表示村干部已经处理好,表示感谢。
4、KTV无证经营问题。市民来电反映衡东县大浦镇迎宾东路33号,有一家用民宅经营的KTV叫做小英歌厅,没有任何安全经营证件,请相关单位查实处理。
接到举报工单后,食药工商局立即派出文化执法队员前往现场进行检查,核实举报基本属实,当事人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属无证经营。执法人员当即制止了其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对KTV负责人进行了法制教育,要求其在限期内办理相关证件,如逾期将按法定程序予以取缔。
5、五保户补助金问题。 市民来电反映其是杨桥镇温泉新村6组的村民,村上有六位五保户,其中有一位五保户(4304241956xxxx6217刘xx)的救助金2017年和2018年都比其他人少发一千元,请相关单位核实,将少发的救助金补发给他。
民政局接到工单后,非常重视,经核实2017年五保户全年生活费共4000元,分别为:一季度800元于2017年1月24日发放、二季度800元于2017年6月2日发放、三季度1400元(补发1、2季度各200元)于2017年9月30日发放、四季度1000元于2017年12月13日发放,发至邮政储蓄存折4305000787XXXX上。 2018年全年生活费共5040元,分别为一季度1000元于2018年1月4日发放,二季度1000元于2018年6月12日发放,1至6月份补发520元于2018年9月12日发放,7、8、9、10、11、12月每月420元已全部发放到位,发放至邮政储蓄存折4305000787XXXX上。热线中心电话与市民详细解释了五保户资金的发放情况,市民表示满意。
五、疑难工单
1、吴集少年军校路段需洒水除尘问题。市民来电反映吴集少年军校路段,来往的大货车多且速度太快,导致到处都是灰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建议相关单位洒水降尘。
城管局回复:该地方超出城管受理范围,请吴集镇处理。吴集镇回复:我镇没有洒水车,曾与县城管局环卫所联系建议他们洒水车洒到吴集,因我镇不属城镇范围对马路一直没有洒过水。我镇建议县公路局对S315线马路上的碎沙石多进行清扫,尽量减少灰尘。公路局回复:S315线吴集路段已移交至吴集镇政府,S315线的管理、养护、清扫,都已移交给吴集镇。
2、停车场收费不合理问题。业主周先生来电反映大浦世纪星城小区物业停车收费不合理,一晚收取20元停车费,不但没有张贴任何停车收费公示牌,也拿不出物价主管部门相关批文。周先生表示以前两三年都是免费停车,今年下半年开始收费,此次来电主要想知道小区此收费是否属于物价主管部门定价,如果是,希望能在小区立个收费公示牌。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第一次办理情况:县发展和改革局表示此工单已回复,举报者对回复满意。热线中心回访市民,市民表示未有任何工作人员联系,且未处理停车场收费问题。热线中心将此工单发回重办。第二次办理情况:县发展和改革局再次表示已办理。热线中心再次回访市民,市民称发改局有打电话解释:没有办法,那是小区收费的。市民认为发改局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应受理和落实、处理价格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3、新塘文武学校广告招牌遮挡视线问题。市民来电反映新塘镇新塘大道的文武学校将广告招牌设立在路边,挡住行人路线,造成安全隐患。目前已引发多起交通事故,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请相关单位责令其进行整改。市民要求成员单位对来电人的信息必须予以保密。
第一次办理情况:新塘镇政府表示接投诉后已安排人到现场做工作,争取让学校自行拆除。热线中心回访市民,市民反馈无任何工作人员与其联系,且事情未得到处理。鉴于市民反映遮挡视线,热线中心将此工单发回新塘镇政府重办。沟通过程中,新塘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该学校本来也是明星学校,因为上面规定,新塘镇去年已把学校另迁了个地方,若现在招牌都不准他打了,作为地方政府不好处理,关于遮挡视线问题则需安监局鉴定,热线中心告知其可请安监局协助处理,新塘镇政府工作人员又回复称处理多次,学校不愿意拆除。第二次办理情况:新塘镇政府回复:据了解,招牌是按教育局要求设立,但招牌位置超出马路几米,经镇政府反复做工作,现已把招牌移后几米,不再有安全隐患。热线中心再次回访市民,市民表示无任何工作人员与其联系,且招牌未进行过移动,还是原来的情况。
六、上期疑难工单督办处理情况
1、安置小区下水道堵塞问题:胡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兴衡大道四方山林场安置小区的商户,由于下水道堵塞,导致水回流至市民家里,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办理情况:经县住建局市政站工作人员调查核实,下水道堵塞原因系安置房旁不明管道穿过造成下水道堵塞回流。因该不明管道内无任何管线,目前无法查明该管道施工单位。为保障该处居民正常生活,县住建局近期将安排市政站工作人员对该安置房下水道进行疏通修复。2019年2月13日上午9:35分电话联系了胡先生,并将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
2、居民饮用水水质混浊问题:邓先生来电反映吴集镇栗木综合市场自来水无过滤消毒情况,市民使用的自来水是水沟里面的水,水质很混浊。
办理情况:1月29日,吴集镇党委委员带领镇卫计办工作人员会同县卫计执法局、县防疫站工作人员到栗木水厂进行卫生执法监督及水质抽样,并约谈了水厂负责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整改书,2月3日县卫计执法局和县防疫站对水厂进行了复检,已通过,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安全用水。回访市民电话关机。
3、老粮食局安置区污染问题:市民来电反映其是新井路菜市场后面老粮食局安置房的住户,因前期菜市场的商户在粮食局安置房墙壁上凿了个洞,菜市场的污水都往院子里直接排放,另临街面粮食局的老房子下水管道堵塞,导致粪水溢出,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当时物业都有处理,可两个月前物业也不管理了,曾找过环保局与市场服务中心反映其表示都不属于他们管理,此次来电希望相关单位能帮忙解决。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此工单由商粮局负责牵头处理。
办理情况:县商粮局市场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新世纪菜市场分管领导和管理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察看,并立即督促龙科物业公司组织人员进行疏通,粮食局安置房凿洞而导致污水横流和另一处新井路72号1、2栋商住楼后化粪池污水乱流的问题均已改造疏通完毕。
报:衡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管理办公室
县“四大家”主要负责人、县委常委、县人大联系电子政务工作的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联系电子政务工作的副主席
发: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热线各成员单位。
衡 东 县 电 子 政 务 管 理 办 公 室 2019年 02月18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