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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政府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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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衡东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管全县农业机械化工作,负责全县24个乡(镇)农机站的业务指导。 县局直辖监理站、推广站、农机学校、六个中心站等9个二级单位,机关内设四股一室,全局现有干部职工221人。从1997年起,先后实施了农业部“湖南省衡东县三十万亩水稻节本增效综合增产机械化技术”、“全国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和“新型农业机械化购置补贴”项目。并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2003年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后,局长、党组书记刘仁秋带领局行政和党组一班人,把代表全县农村生产力发展方向和全系统干部职工根本利益作为全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县农机化事业步入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30042千瓦,农机化作业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机化社会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农机执法规范有序,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全局上下呈现出一种负重奋进、勇创一流的良好风貌。近五年连续被评为“衡阳市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衡阳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2002年、2003年连续三年被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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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能: | |||||||||||||
|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和牌证核发,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机车、驾驶员年检年审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处理农机事故;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在道路运输、田间场院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查处违犯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三)负责全县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制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工作。 (四)根据国家农机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农机化产业政策的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五)负责对农业机械销售、使用、维修的监督管理,农机维修点等级核定和农机技术质量检测,参与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对农业机械的销售、维修经营者进行定期检审。 (六)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农机人员培训考核和农村农机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审;参与农机科研成果鉴定,组织技术攻关和交流合作;组织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七)负责农机系统的财务、劳资、审计工作。归口管理农机化专项资金、直属单位的事业费、基建投资及其他专项资金。 (八)负责农机系统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数字统计、分析,管理本局所属企事业单位,指导农机工者协会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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