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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 址:城关东正街政府大院1栋3楼西
邮编: 421400
电 话:5212289
主 任:罗 湘
衡东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是主管全县信息化和信息产业,从事政府网络建设和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的部门。
一、 主要工作任务
1、研究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信息服务业、软件业,推行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地方性规章,负责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3、协调促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协调促进电信、广电和计算机三网合一,并进行行业管理。
4、研究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业主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组织、协调和推进软件产业发展;指导、管理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协调和管理全县大型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国际联网工作;按管理权限,对县直单位GOV(政府部门)和ORG(非盈利性组织)申请域名注册归口进行审批,对全县互联网域名的命名等有关工作实行协调和指导;负责本县信息安全的组织协调、宣传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问题。
5、组织实施国家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信息服务业和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信息市场(含家电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参与制订全县信息服务资费政策,监督执行信息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县直单位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规范。
6、推进全县信息产业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7、组织、协调推动政府上网;承担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服务的"衡东县宏观决策信息网"、"衡东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建设、运行和技术维护;承担县直各单位及乡镇有关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8、开发和建立全县大型数据库,为县领导和县直各部门提供综合信息服务。
9、依法对全县电子信息产品、信息服务、软件产品市场进行监管,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进行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设两个职能股室。
1、综合股
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制订机关工作规则和规章制度,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信息、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公共关系;负责机关文秘、财务、档案、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负责基础信息网、计算机信息网、广播电视网统筹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对信息网络建设市场实行宏观管理;依法对全县电子信息产品、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县经济信息市场的监督管理,审核从事经济信息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组织、指导经济信息市场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执行信息收费标准。
2、业务股
研究拟定全县信息产业和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政府网站建设,组织、协调县直部门和各乡(镇)上网、开发、加工、存储信息资源,提供信息资源上网,做好有关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负责政府网站的形象宣传;负责重点用户终端的台帐建立、管理;按管理权限,对县直单位[GOV(政府部门)ORG(非盈利性组织)]申请域名注册归口进行审批,承担县政府公共信息网络的有关规划、建设、运行和升级改造;负责网络的运行监控和维护,推进县直、县乡镇网络的互联互通;负责计算机应用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及相关部门计算机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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