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 东 县 物 价 局
地址:城关镇 邮编:421400 电话:5222479
局 长、书记: 向水清
负责宣传、执行上级物价政策,依法制定管辖区内的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实施价格监督检查,进行价格、信息服务。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东县县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发[2002]6号)和《关于县直党政机关设置的通知》(东发[2002]5号)精神,设置衡东县物价局为县物价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一、职能转变
逐步减少由政府直接制定价格的品种和范围,将形成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改为主要由市场决定,减少具体价格审批事务。
取消机械产品价格、农资和化工产品价格、征地安置不可预见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饲料销售价格作价办法、农机产品价格、储运价格、公路货运价格、粮食购销价格、甘蔗收购价格、铜、铝、钢材等金属材料价格,非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收费标准等项。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物价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审的价格方针、政策、法规,依据上级制订的价格改革计划、规划,制定本县的实施细则;研究拟定本县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
负责价格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掌握市场物价运行情况,分析研究提出加强价格调控的对策和方案;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三)依法组织全县工农业产品、房地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成本费用的调查和预测。监控市场行情和价格收费动态,向有关方面搜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四)按照固家和省颁布的商品价格。任营服务收费的管理目录。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按照权限分工,研究制定通过价格。收费筹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业筹建设资金的政策办法,参与研究制订医疗。费改税等涉及价格、收费问题的重大改革方案。
(六)依法对产品和服务价格。将在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将行为级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好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份份秩序。对各类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增措施;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健全对价格和收费行为的举级制度,指导价格监督组织和消费者开展价格、收称社会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县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的价格协调、衔接工作;负责全县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
(八)负责涉案物估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进。价格评估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