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东县卫生局
地址:衡东县城关镇兴衡东路23号
邮编:421400 电话:5222446
局长、党委书记:阳水源
县卫生局是主管全县卫生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全县共有县直医疗卫生单位8个,中心卫生院5所,19所乡镇卫生院,519个村卫生室,29个其他社会医疗机构,所有乡镇卫生院均由政府主办,现有卫生工作人员2389人,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88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83人,副高职称52人,中级职称425人。近年来,我局坚持“主题是发展、主攻是质量、主要是人才、主体是市场”的工作思路,全县卫生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乡镇(中心)卫生院面貌一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开展,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被国家卫生部评定为“二级甲等”医院,5所中心卫生院被评为“一级甲等”医院,县中医院2007年被评为全省“市范中医医院”,县中药饮片厂2006年被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评为全国第三届卫生产业企业先进单位。局机关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5年创“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达标。
县卫生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县卫生工作政策和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卫生事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监督实施国家技术规范卫生标准。
2、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3、实施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落实国家对危害人群健康的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5、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
6、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7、研究拟定全县重点医学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
8、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监督实施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
9、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0、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11、拟定全县爱国卫生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城乡爱国卫生工作。
12、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赙、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