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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方针:切实保障城镇特困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申报条件:①本县非农业户口;②城镇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三、申报低保程序:
本人申请→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布申报人名单→民政办入户调查申定→公布上报准保名单→县低保中心入户调查(抽样)→县民政局申批→公布低保对象名单→签发低保证
四、政策依据:
1、《城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2、《湖南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
联系电话:0734-523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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