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实训实习用电子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计划编号: HDZC2008-A11 发布时间: 2008-07-05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衡东县职业中专学校的委托,对该校学生实训实习用电子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HDZC2008-A11

招标文件编号:XT2008-A027

二、招标项目:衡东县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实训实习用电子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内容:学生实训实习用电子仪器设备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以上设备须提供安装、调试,本次招标只接受供应商唯一方案的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1)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6) 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产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7) 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书售价:按3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ESM费50元)。

六、标书发售时间和地点:

请投标经办人持:介绍信、法人(负责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紫云街建行家属楼14-17号(市政府西门斜对面)认购招标文件。

注:购买标书时需出示以上资质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7月15日上午9点止。

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同时须按人民币壹万元交纳投标保证金;(转账则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交付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08年7月15日上午9点。

开标地点:衡东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九、联系单位:衡阳市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小姐   刘小姐

联系电话:0734-8898260 传真:0734-8894219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紫云街建行家属楼14-17号(市政府西门斜对面)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衡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0050401315025082

十、采购单位:衡东县职业中专学校

联系人:吴上升 联系电话:13973436481

十一. 监管部门:衡东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曾凡斌 电话:1357478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