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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编号:
HDZC2008-A12 发布时间: 2008-07-17
衡东县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线路所需器材定点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衡东县广播电视局的委托,对广播电视线路所需器材定点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HDZC2008-A12
招标文件编号:XT2008-A028
二、招标项目:衡东县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线路所需器材定点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四个包,供应商分包投标,谈判小组分包确定中标人(每包确定一位定点供应商)。
一包:放大器 二包:电缆 三包:分支器 四包:金具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四、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1)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6) 如为经销商参加投标,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产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7) 所投产品须具备广电入网许可证;
8) 须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
9) 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书售价:按300元/份 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ESM费50元)。
六、标书发售时间和地点:
请投标经办人持:介绍信、法人(负责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广电入网许可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必提供以上资质的原件, 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注:购买标书时需出示以上资质原件审核。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7月25日上午9点止。
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同时须按包一、三、四各3000元;包二50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转账则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交付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08年7月25日上午9点。
开标地点:衡东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九、联系单位:衡阳市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小姐 刘小姐
联系电话:0734-8898260 传真:0734-8898260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紫云街建行家属楼14-17号(市政府西门斜对面)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衡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0050401315025082
十、采购单位:衡东县广播电视局
联系人:李永红 联系电话:0734-5233718
十一. 监管部门:衡东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曾凡斌 电话:0734-5228853
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