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事件的处置。
3、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进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改革加强政法工作的措施、办法。
7、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政法干部队伍。
8、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9、办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衡东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室、扫黑指导室、宣传教育室、专项行动室、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反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1人,实有37人,退休人数1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衡东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中国共产党衡东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2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6.5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81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压减非三保、非刚性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2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81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压减非三保、非刚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2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87万元,占8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6万元,占6.59%;住房保障支出32.78万元,占4.5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62.5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6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反邪教、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利剑护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17.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09万元,下降6.4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4年与2023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利剑护蕾动员部署会、2024年全县政法工作会、综治民调动员部署会议,人数800人,内容为利剑护蕾、综治民调、衡东政法工作;培训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综治民调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综治民调;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26.51万元,基本支出562.51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6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