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4、负责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进行审计。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5、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6、按规定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7、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负责重大项目稽查,负责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和调整概算审计;组织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8、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9、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10、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1、组织审计我县驻外非经营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2、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3、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审计信息化建设,规范审计信息网络管理;组织电子数据审计培训。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审计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11个(含1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审理股、审计执行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企业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计划财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和审计服务中心。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1人,实有人数3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衡东县审计局部门本级;2、衡东县审计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0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0.6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8.56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压减非三保、非刚性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0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8.56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压减非三保、非刚性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0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38万元,占88.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3万元,占6.4%;住房保障支出32.45万元,占4.6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75.6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社会机构参与审计项目的委托业务费用支出等方面;机关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等方面;审计业务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项目的差旅费等经费支出等方面;信息化建设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内网建设、审计设备购置和维修支出等方面;事业运行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的审计差旅费等经费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0.2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35万元,下降13.45%,主要原因是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压减非三保、非刚性项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4年与2023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万元,拟召开4次大型业务会议,人数38人,内容为审计业务培训会议;培训费预算6万元,拟召开1场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参加省市组织的审计业务脱产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00.66万元,基本支出575.66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2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