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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0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修改或组织起草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协调县直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关争议和问题。 

4、负责备案报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直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5、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县政府有关民事及民事诉讼法律事务。 

6、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监督管理非监禁刑罚执行、非监禁刑罚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县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1、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14个,乡镇司法所17个(含1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法治研究与督查室、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与合同审查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法治建设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室、党务室、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帮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91人,实有人数87人,退休人员2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司法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司法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5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5.9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55.9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60.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4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55.9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60.49万元,占87.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8万元,占7.65%;住房保障支出76.45万元,占4.9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370.9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证培训等方面;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等方面;普法宣传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政府考核、全面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法治政府创建等方面;公共法律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经费等方面;社区矫正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70.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4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压减非三保、非刚性项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4年与2023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8万元,拟召开司法行政、全面依法治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会议,人数400人,内容为全面依法治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安排;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行政执法证、行政复议、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培训,人数400人,内容为人民陪审员培训、行政执法证培训、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55.92万元,基本支出1,370.92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8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05001_衡东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