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华侨、宗教、外事、社会建设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和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问,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
13、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问,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内设办事机构1个、工作机构1个,专门委员会7个。分别为: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正科级行编制机构,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社会建设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财政经济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编制机构。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1人,实有人数41人,退休31人,遗属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5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2.8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引起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5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引起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5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4万元,占91.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万元,占4.69%,住房保障支出37.05万元,占3.5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09.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4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代表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走访代表等方面;代表履职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代表履职发生的费用等方面;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等方面;法院庭审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参与法院庭审发生的费用等方面;农村代表误工补贴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付农村代表误工补贴等方面;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活动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常务委员会人员活动等方面;人大常务委员会例会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常务委员会例会等方面;人大会议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大会议费用等方面;省市县三级代表视察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费用等方面;十八届三次人大会会议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大会议等方面;市县代表培训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市县代表培训等方面;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活动经费等方面;乡镇人大主席培训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人大主席业务培训等方面;信访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等方面;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预算联网监督平台费用等方面;执法监督活动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监督等方面;专门委员会工作经费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委员会议等方面;专项工作评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评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6.0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9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2万元,主要是拟召开全县人大会议和民主测评会议发生的接待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5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85万元,项目支出44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055001__衡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_49026055001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