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公安工作改革。
2、分析研究全县敌情、社情,及时准确地掌握社会稳定、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情况,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对策。
3、指导和直接侦破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及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坚持同“法轮功”等邪教作斗争;组织、指导、监督相关重大行动,协调处置相关特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和灾害事故。
4、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监督全县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协助管理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胞在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加强对派出所的领导,强化公安基础工作,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严格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5、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协助搞好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群众性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
7、加强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
8、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配备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其管理使用情况。
9、领导和监督全县消防、警卫工作,协同武警部队担负看守任务和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10、依法管理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
11、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委作风建设、执法廉政监督等工作;负责奖惩、教育、训练和纪律作风建设、执法廉政监督等工作;负责奖惩、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公安民警警衔的呈报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对县森林公安分局的业务指导工作。
13、负责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内设股室13个,分别是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人口与出入境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等,直设机构3个分别是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派出机构21个,分别是城关派出所、洣水派出所、吴集派出所、石湾派出所、新塘派出所等。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21人,其中政法专项371人,事业编制20人,工勤编制30人。实有人数370人,退休人数9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公安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28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81.2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28.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281.2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559.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28.1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办案成本及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281.2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559.62万元,占94.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46万元,占3.57%,住房保障支出283.18万元,占2.3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799.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48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6期平安衡东租线费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租线费等方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专项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涉及网络安全及打击网络违法案件的办案费等方面;第七期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租线费支出151万元,主要用于第七期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租线费等方面;电子监控系统后端电费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电子监控系统后端电费等方面;反恐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反恐情报费和办案费等方面;工作经费(收入返回)支出1,47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和装备、车辆购置费等方面;国内安全保卫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国安部门特情费反等方面;技侦工作站专项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技侦工作经费等方面;节假日加班补贴专项经费支出318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及职工加班补助费等方面;禁毒经费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办理禁毒案件宣传费和办案费、情报费等方面;拘留所给养费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被拘留人员生活费等方面;看守所给养费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生活费等方面;看守所在押人员入所体检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在押人员入所体检费等方面;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药品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购置医疗药品等方面;留置看护协警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留置看护协警工资、五险一金、服装费等方面;平安城市电子监控系统维护费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城市监控点设备维护等方面;平安城市监控点前端及电子卡口电费支出68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城市监控点前端及电子卡口电费等方面;平安城市监控系统设备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第七期平安城市监控设备款等方面;平安小区项目网络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小区网络租线费等方面;强制隔离戒毒所专项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被强制隔离人员生活费等方面;涉及网络安全及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专项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办案费等方面;协警人员经费支出1,463万元,主要用于协警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及服装费等方面;雪亮乡村工程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雪亮乡村工程线路租赁费等方面;一村一辅警经费支出1,2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一村一辅警人员工资、五险一金、服装费等方面;值勤津贴支出3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及职工值勤津贴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289.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9.39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今年办案量增加,差旅费和油费相应也会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67.78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万元,拟召开全县公安工作会议,人数400,内容为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规划;培训费预算8万元,拟召开辅警培训及户政员培训,人数300多人,内容为辅警业务培训和户籍业务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8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28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9.26万元,项目支出6,48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