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基层宣传工作、统战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报表、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及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6、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7、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卫生健康和助残、文化旅游广电、科技、教育、体育、市场监管、公交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和相关应急事务工作。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水产、移民、扶贫、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和相关应急事务工作。
9、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乡镇政府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交通运输、林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11、新塘镇司法所。协助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组织开展对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新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辖区内市场竞争行为、市场经营秩序、市场合同、广告、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以及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农产品质量等日常监管和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
13、新塘镇财政所。负责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监督、税收协管等工作;落实惠农政策,发放各项涉农补助资金。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新塘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下设6个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派驻机构3个(新塘镇司法所、新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塘镇财政所)。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4人,实有人数80人。退休6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新塘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新塘镇人民政府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4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1.9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6.3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4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8.0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61万元,农林水支出63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7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8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6.33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增加、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增加、城乡社区支出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4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8.09万元,占43.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93万元,占1.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3万元,占6.44%,卫生健康支出28.79万元,占1.75%,城乡社区支出59.61万元,占3.63%,农林水支出639万元,占38.92%,交通运输支出0.72万元,占0.0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18万元,占1.11%,住房保障支出57.86万元,占3.5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641.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05.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36.96万元,增长318.1%,主要原因是口径发生变化,村级转移支付纳入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镇人大会议,人数约为70人,内容为镇人大会议;拟召开镇党代会,人数约为120人,内容为镇党代表大会等会议;培训费预算0.3万元,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冬春训,人数48人,内容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冬春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4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