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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15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政府采购表 

24、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 

2、负责乡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3、负责村级资金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4、加强各项涉农补贴、补助“一折通”管理和中国农民网维护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 

5、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6、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或协助负责乡镇范围内农村低保等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障资金以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的安排、核实、管理和发放。 

8、负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 

9、负责监管小城镇建设等资金、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资金。 

10、负责本乡镇范围内农村公益事业的调查、统计、分类等工作,及时向上级提供政策建议。 

11、负责有关管理制度赋予的上级下达的新农村建设、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桥建设、河道清淤、农田水利建设等支农专项、农村公益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12、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 

13、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4、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15、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内含15个部门,分别为人大、政府、政协、党委、财政、计生、文化、广播、社会保障、城建、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国土等部门。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89人,临聘人员1人,实有在职人数90人。离休0人,退休6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6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60.1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9.9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6人。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76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4.2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29万元,农林水支出746.6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1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9.9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6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6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4.23万元,占43.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48万元,占0.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22万元,占5.81%,卫生健康支出17.63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13.29万元,占0.76%,农林水支出746.62万元,占42.4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58万元,占1.74%,住房保障支出63.14万元,占3.5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760.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46.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24.4万元,增长511.59%,主要原因是口径变化,村级转移支付纳入运转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3年与2022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6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0.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340001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

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