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负责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配合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负责执行上級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组织拟订由县級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机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设施的价格谈判、确定及管理工作,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和医疗机构价格类别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县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经办机构开展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工作;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参与和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18个,医疗保障局机关股室设有: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股、基金监管股、政工人事股、党务办。医疗保障局事务中心设有:医保政务窗口、内控股、参保登记股、审核结算一股、审核结算二股、审核结算三股、信息技术股、异地结算股、门诊医疗管理股、办公室。本部门共有编制数88人,实有人数76人。离休0人,退休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衡东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7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7.6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4.6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5个人。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77.6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4.6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5名同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77.6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8万元,占7.35%,卫生健康支出851.82万元,占87.13%,住房保障支出53.91万元,占5.5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92.6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两病”工作的检查以及政策宣传资料的印刷费用等方面;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服务费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政策资料的宣传费以及印刷费,医保业务的下乡差旅费等方面;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政策宣传费以及市局学习能力提升费用等方面;稽查专项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专项基金的检查费用及稽查人员下乡差旅费等方面;生存认证,举报专项奖励资金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的宣传广告费用,以及举报人员的奖励费用等方面;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专家评审工作经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文件的宣传费及印刷费,专家评审的劳务费等方面;医保信息系统及一站式平台网络维护费、宣传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系统网络升级、维护、维修等服务费用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4.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27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新调入5名同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3年与2022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7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2.61万元,项目支出18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