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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预决算公开管理平台

衡东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0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权限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衡东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相关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部门、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 

8、指导协调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乡镇、部门、园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部门及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权限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商务和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参与防护标准制定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4)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参与防护标准制定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商务和粮食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负责按权限提出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物资的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商务和粮食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2)县商务和粮食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级下达和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水利、建设、发改、卫生健康、城管执法、国防科技、邮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农业农村、商务粮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应急管理局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上述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4.与县公安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和经营(批发) 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行为;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 5.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油气管道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油气管道保护及长输油气管道的规划、核准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权限内长输油气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6.与园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园区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15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室、风险检测和减灾救灾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法制和行政审批服务股、财务装备股、新闻宣传股、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96人,实有人数76人,退休人数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衡东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本级;2、衡东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衡东县安全生产培训中心;4、衡东县应急指挥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3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9.7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9.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要求压缩经费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339.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9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92.9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9.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要求压缩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39.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1万元,占6.41%;住房保障支出60.93万元,占4.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92.92万元,占89.0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14.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2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培训专项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区域内相关行业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应急宣传等方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等方面;安委办工作经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安委办工作顺利开展等方面;安委会实体化运行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安委会实体化运行顺利开展等方面;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防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等方面;救灾减灾专项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勘灾、救灾、减灾工作等方面;气象、水文信息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收集气象水文信息等方面;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顺利开展等方面;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支出等方面;危化专家聘任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聘任危化安全专家,保障相关行业安全等方面;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体检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安全生产体检等方面;应急救援工作专项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应急救援工作履职开展等方面;应急时空、防灾、减灾等宣传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等方面;综合应急队救援人员专项经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人员综合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17.3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65万元,下降19.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要求压缩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14.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按要求压缩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12次会议,人数1260人,内容为召开衡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4次,衡东县各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会议4次,衡东县应急管理工作调度会议4次;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39.76万元,基本支出914.76万元,单位项目支出42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275001_衡东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