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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0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农业农村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规章,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保护、农村宅基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农业植物检疫、畜牧兽医、生鲜乳生产收购、畜禽水产品包装标志、兽药生产经营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动物检疫监督、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定点屠宰、种畜禽生产与销售、水产苗种生产销售、水产动物防疫检疫监督、鱼类资源和与渔业环境保护、渔业船舶运营、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拟订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县跨区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和监督考核工作。 

4、负责对全县涉农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生产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 

5、负责农业农村领域违章行为的稽查和违法行为的处罚,负责农业行政执法有关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6、负责全县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及其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 

7、负责组织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 

8、负责拟定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领域稽查和执法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传递与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执法证件和执法装备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协助指导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及其机构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11、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综治维稳、文明创建等工作,指导全县农业生产经营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12、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6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计财股、种植业中队、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资源保护中队、渔业渔政中队、畜牧兽医和动物卫生监督中队、农业机械安全中队。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55人,实有人数38人,退休人数10人,其他2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4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4.2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5.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去年退休4人,工资及其他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44.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9万元,农林水支出466.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5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5.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去年退休4人,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相应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44.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9万元,占8.36%;农林水支出466.14万元,占85.65%;住房保障支出32.59万元,占5.9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87.2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事业运行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农资打假执法,村民违法建房监管执法,渔业渔政执法执勤,无害化处理监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1.9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48万元,下降13.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0.1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44.22万元,基本支出487.22万元,单位项目支出5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60009_衡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