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
2、指导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财务会计、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审计监督和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负责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务会计工作。
3、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4、负责农村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情况的监测。
5、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6、宣传贯彻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7、扶持壮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初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村级集体经济逐年增加,不断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层组织高效运转,村支两委;引领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的目标任务。
8、监测农民负担情况,监督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的工作;参与调查处理涉及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的重大事件,受理相关来信来访。
9、承担县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农经中心内设7个职能股,分别为综合股、农村土地权属指导股、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指导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股、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股、农村宅基地登记管理股、财务股。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编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本级。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农经中心)为衡东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定编11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室负责人7名,目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8名(其中长期聘用人员1名),退休人员7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67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9.99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压减非三保、非刚性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3.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6万元,农林水支出128.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9.99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压减非三保、非刚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3.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6万元,占5.96%;农林水支出128.97万元,占89.77%;住房保障支出6.14万元,占4.2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6.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事业运行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及年度清产核资工作、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和土地确权纠错及确权平台维护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0.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5万元,增长45.52%,主要原因是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压减非三保、非刚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4年与2023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清产核资工作、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土地确权纠错工作等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清产核资工作、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土地确权纠错工作等相关内容;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清产核资工作、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土地确权纠错工作等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清产核资工作、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土地确权纠错工作等相关内容;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3.67万元,基本支出96.67万元,单位项目支出4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