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0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
2、指导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财务会计、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审计监督和村级债权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负责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务会计工作。
3、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4、负责农村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情况的监测。
5、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6、宣传贯彻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7、扶持壮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初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村级集体经济逐年增加,不断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层组织高效运转,村支两委;引领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的目标任务。
8、监测农民负担情况,监督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的工作;参与调查处理涉及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的重大事件,受理相关来信来访。
9、承担县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农经中心)为衡东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定编15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室负责人3名,目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7名(其中长期聘用人员1名),退休人员8名。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农经中心内设7个职能股,分别为综合股、农村土地权属指导股、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指导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股、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股、农村宅基地登记管理股、财务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7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福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3.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万元,农林水支出11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7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福利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3.0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万元,占4.34%,农林水支出113.68万元,占92.4%,住房保障支出4.01万元,占3.2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1.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扶持壮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壮大发展农村集体等方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三资管理等方面;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承包等方面;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宅基地改革与管理等方面;土地确权纠错及确权平台维护经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确权等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47万元,下降60.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2年与2021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3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