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开发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决议,依法拟定河西新区的管理规章。
2、负责组织实施新区内基础建设、公益设施建设、功能开发等工作;负责维护和管理新区内的公益事业;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管理。
3、负责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新区内土地利用规划和征用工作、协助做好新区内土地一级储备、整理、开发。
4、协助属地人民政府开展征地拆迁、安置及其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5、负责审核、呈报河西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下达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年度计划。
6、负责区内企业的服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7、协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新区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组织、人事、编制、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工作。
9、负责新区内招商服务、营商环境、平安建设、对外推介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河西新区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建设股、公共服务股、招商服务股、征地拆迁股、财务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0人,实有人数2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河西新区事务中心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河西新区事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8.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7.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7.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99万元,占8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1万元,占6.57%,住房保障支出14.7万元,占4.9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28.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安全生产环保整治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维护环境等方面;信访综治维稳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矛盾协调等方面;招商引资经费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是维持机关运行。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3年与2022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3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