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物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实施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工作,参与文物、考古及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实施。
3、协助做好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
4、协助做好民间文物及非遗项目的抢救、征集工作;参与文物的保护、利用及规划编制工作。
5、实施文化遗产的宣传普及工作及文化遗产项目的交流与展示。
6、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工作。
7、实施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
8、完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文物股。本部门共有编制9人,实有人数6人,退休人数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1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7.1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7.1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23万元,占88.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万元,占6.43%;住房保障支出4.7万元,占4.8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3.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文物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不可移动文物日常巡察、文物普查调查。文物库房安全保卫、维护保养等必要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1万元,增长25.35%,主要原因是往来机关运行经费过于偏低。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0.4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7.18万元,基本支出73.18万元,单位项目支出2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