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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预决算公开管理平台

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15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物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实施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工作,参与文物、考古及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实施。 

3、协助做好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 

4、协助做好民间文物及非遗项目的抢救、征集工作;参与文物的保护、利用及规划编制工作。 

5、实施文化遗产的宣传普及工作及文化遗产项目的交流与展示。 

6、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工作。 

7、实施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 

8、完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文物股。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单位本级。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2人,实有在编人数6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6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2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减少1人。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0.69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2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0.69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89万元,占89.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万元,占6.13%,住房保障支出4.63万元,占4.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5.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巡查和普查等方面;文物维修和保养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仓库安全保管劳务费和维护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5万元,下降10.5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贯彻上级“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9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0002__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衡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