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新闻出版、版权、体育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的检查落实;承担“扫黄打非”执法工作。
3、负责对网络、网吧、电子游戏、游艺娱乐、歌舞娱乐、演出市场、艺术培训、美术品、艺术品销售等场所及文物保护管理、经营、建设工程的文物勘探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负责对图书、报刊、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复印打字、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查处侵权盗版行为。
5、负责查处非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及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
6、负责对全县辖区内旅游景点、旅行社经营、管理情况及导游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调查、处理游客投诉案件,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违规旅行社、导游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7、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跨区域案件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文旅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2个,分别为:办公室、执法综合股。本部站共有编制人数21人,实有人数18人,退休人数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0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23.05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7.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3.05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7.63万元,占84.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万元,占9.07%;住房保障支出15.18万元,占6.8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10.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文物6个领域进行日常执行检查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2.0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57万元,下降22.95%,主要原因是2023年把必需的执法工作经费纳入机关运行经费中。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万元,拟召开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业主规范经营普法会议,人数50人,内容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经营场业主规范经营和普法;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单位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人数15人,内容为办案流程程序规范、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管理、执法设备使用、省级技能比武大赛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3.05万元,基本支出210.05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