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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预决算公开管理平台

衡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0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衡东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各项工作。 

4、统筹规划文化产业、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推进产业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指导、管理对外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交流与合作。 

5、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拟订实施市场开发战略,负责市场经营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推广,推进全域旅游。 

6、管理全县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重大活动,加强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扩大活动影响力、辐射力,发挥活动示范带动效应。 

7、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旅游、体育、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执法,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政审批。 

9、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础设施、组织网络、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经费投入保障。 

10、管理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体育项目,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11、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文物违法案件的查处,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负责权限内文化遗产申报及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保护、管理历史文化名镇(村、社区)以及传统村落,管理和指导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申报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权限内文物和博物馆设立资质资格认定以及文物进出境有关许可和鉴定,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科技创新。 

12、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13、推行奥运争光计划,科学设置与布局全县竞技体育项目,组织管理体育训练和各级体育竞赛活动,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运动员社会保障,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9个、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政工人事股(党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公共文化艺术股、文化遗产保护股、产业发展股(广播电视管理股)、群众体育股(竞赛训练股)、计划财务股,非独立二级机构:非遗展示馆、群众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柴山洲第一特别区农民银行、欧阳海烈士纪念馆。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7人(其中:文旅广体局35人,衡东县恒韵花鼓戏有限责任公司22人),实有人数47人(文旅广体局27人,衡东县恒韵花鼓戏有限责任公司20人),退休人数人(文旅广体局15人,衡东县恒韵花鼓戏有限责任公司1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衡东县恒韵花鼓戏有限责任公司。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2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6.1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5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3.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涨和行政运行经费预算上调。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24.1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4.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0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24.1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4.56万元,占8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8万元,占6.83%;住房保障支出30.09万元,占4.1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63.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6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文化旅游、体育、文物等工作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武家山非遗馆和非遗工作经费等方面;艺术表演团体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剧团送戏下乡、剧本创作等方面;博物馆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欧阳海烈士纪念馆免费开放维护运行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9.9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02万元,增长28.28%,主要原因是财政2024年提高人员人均行政运政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4年与2023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24.13万元,基本支出463.13万元,单位项目支出26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200001_衡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