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协助局机关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旅游项目开发、改造和升级的前期服务工作;协助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参与协调旅游行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工作;协调处理景区景点周边关系。
3、参与实施旅游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开拓旅游市场;参与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和相关工作。
4、协助实施全县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以及其他旅游业经营单位的初审或报批工作;参与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旅游娱乐文化工作。
5、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全县旅游专业人才培训,协助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参与社会导游的统一管理;协助局机关做好县旅游协会相关事务性工作。
6、参与全县旅游信息化工作;参与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发布;承担全县旅游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提供旅游信息咨询;协助处理旅游投诉的相关工作。
7、完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旅游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行业服务股、市场开发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旅游服务中心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旅游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3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1.3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1.3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9.34万元,占88.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万元,占6.79%,住房保障支出5.16万元,占5.0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7.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旅游工作经费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精品旅游线路、旅游品牌创建、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旅游宣传营销等方面;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涉旅企业的安全检查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1万元,增长33.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3万元,主要是贯彻上级“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8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