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宣传、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管理、指导、协调各乡镇教育工作。
3、负责教育综合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4、负责管理权限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设置、调整、更名、撤销的审核、报批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5、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全县教育经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各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监督乡镇各学校、直属各单位财务收支,负责全县中小学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和教育单位房舍普查、校舍改造、建设和维修,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和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等教育扶贫。
6、负责指导各级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或申报、注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校教职工的公开招聘和教职工资源的配置;负责县属各类学校教职工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奖惩、档案管理和劳动工资业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负责本系统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用。
8、制定县属职业学校及公民办高中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初、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小学教育质量检测;负责组织成人自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和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体育与艺术教育教学器材、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全县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10、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对外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教育基金会、教育关工委和教育学会工作。
11、监督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12、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工作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13、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4、负责全县教育工会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教育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22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计划财务股、教师工作股、审计股、体育卫生艺术股、职业教育与民办教育股、安全生产监督股、教育督导股、政策法规股、基建管理股、秘书股、招考办、档案室、教育信息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研室、勤管站、电教站、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学前教育事务中心等部门及二级机构,纪检、工会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13人,实有人数113人,退休人数9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教育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教育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66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23.7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22.0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41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916.4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暂未分解到校。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661.7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405.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9.7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916.4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暂未分解到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439.7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183.75万元,占98.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28万元,占0.95%,住房保障支出109.71万元,占0.7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472.7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96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键式”报警系统运维经费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为145所学校的一键式报警系统进行运行和维护,保障系统良好运行等方面;保障机制校舍维修配套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部分学校办学设施条件等方面;回购育星小学支出3,260万元,主要用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等方面;教育城域网租金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全县教育城域网170个单位的网络正常运行,提高各单位网络速度和教育信息化教学与管理水平等方面;税费改革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薄改与能力提升项目一批等方面;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支出4,416万元,主要用于改善部分学校办学设施条件等方面;增加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支出3,783万元,主要用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增加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158.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78.44万元,增长544.85%,主要原因是取数口径发生变化,去年列在项目中的用于运转的经费,今年列入基本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贯彻上级“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71.4万元,拟召开教育教学相关会议及平时开会等会议差旅、餐费、住宿等支出,人数7800人次;培训费预算163.7万元,拟召开教育教学相关培训及定向师范生委培,人数1600人次;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9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66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4.76万元,项目支出11,96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