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政府采购表
25、政府购买服务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经授权负责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各种违法行为;纠正建设工程违章作业。
3、负责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质量的监督,负责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和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4、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申报、继续教育。负责工程竣工验收条件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
5、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初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事务性工作。
6、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检测机构等日常监督服务。
7、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的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创优活动。
8、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9、负责外地入县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检测机构的登记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10、负责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工作;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
11、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保修期内)投诉处理。
12、负责施工、监理合同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工作。
13、协助做好全县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和有关执业资格论证、报批和管理。
14、指导建筑业协会工作。
15、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应急救援工作。
1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衡东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11个(没有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质量安全监督一股、质量安全监督二股、市政工程监督股、设备监督股、检测监督股(商品混凝土监督股)、建设市场事务股、稽查监督股、质量安全监督技术股(督查考评股)、竣工验收备案股(建筑节能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60人,实有人数4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衡东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衡东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4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3.4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43.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43.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2万元,占7.94%;城乡社区支出554.38万元,占86.15%;住房保障支出37.97万元,占5.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73.4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工程建设管理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0.0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88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实施零基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压减非三保,非刚性项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1次培训,人数59人,内容为农民工工匠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43.47万元,基本支出573.47万元,单位项目支出7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