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11-18
一 资格条件。
1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办有《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证》。
2 设计产能年出栏1万头以上,即改扩建或新建栏舍面积0.5万平方米以上。
3 未列入2019年和2020年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4 养殖场法人人民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报告》。
二 申报材料
1、《2020年县市规模猪场恢复生产奖补信息表》、《2020年县市原种猪引进奖补信息表》和《---奖补项目申报书》。
2、申请引进原种猪奖补另须提供:引进原种猪引种方、供货方均需出具相应的资质,出具引种发票、检验检疫票据,引种手续及系谱档案等资料,应符合原种猪种用标准。
5 申报流程。
(1)规模猪场自主申报。规模场填报《衡东县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信息表》或《2020年县市原种猪引进奖补信息表》和《---奖补项目申报书》。
(2)县级审核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现场验收。审核合格后由衡东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行文盖章上报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和衡阳市财政局。
6申报方式。规模养殖场直接申报。
7办理时效。县级审核上报10个工作日,受理期限为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8 兑现成果形式。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安排资金数量确定各县申报生猪恢复生产奖补项目指标。
9 咨询方式。准备申报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新增产能奖补的规模养殖场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咨询(0734-5222444)。
10 监督方式。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对奖补的资格条件、申报程序和资金拨付进行全程的跟踪监督。
11 资金发放。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根据上级分配的资金额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