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文件
湘林场[2006]6号
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汝城九龙江等5处省级森林公园的批复的通知
郴州市、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衡阳市林业局:
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6]21号《关于同意建立汝城九龙江等5处省级淼林公园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汝城九龙江、吉首红枫、桑植贺龙、衡东四方山、慈利江垭省级森林公园的管理,进一步促进当地森林旅游业的发展。
二、古首红枫、桑植贺尤森林公园要在当地林业部门的领导下,抓紧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管理人员,尽快开展工作。汝城九龙江、衡东四方山、慈利江垭森林公园实行与原国有林场2块牌子,1套班子的管理机制,但应调整内部管理机构,配备和充实相关的管理人员,搞好森林公园管理工作。
三、各森林公园要切实做好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工作,尽快编制好总体规划,报我厅批准后实施,科学合理搞好建设。
附件:湖甫省人民政府湘改函C2006]21号
抄送: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
抄送: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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