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一 个 五 年 规 划




衡东县国土资源管“十一五专项规划

(摘要)

衡东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一、指导思想

 

立足县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建立并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用地规模统筹安排各行业用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及资源的永续利用以现有的资源和产业为基础调整和优化矿业布局确保集约高效开发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效的协调统一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构筑“数字衡东”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加速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基础测绘共建共享保证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精确性和适用性更好地发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二、规划原则

 

1、坚持供给引导,制约需求,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用地的原则;

2、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

3、坚持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勾,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

4、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近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原则;

5、坚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

7、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

8、基础测绘规划坚持“统一监管,合理分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

 

三、规划目标

 

1、土地利用目标: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规划期内补充耕地不少于520公顷,减少耕地不多于400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2590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4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90.26%。

建设用地控制目标: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多于600公顷(不含国家重点工程用地),其中占用耕地不多于360公顷。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目标:规划期内,通过开发未利用地增加耕地240公顷;复垦耕地100公顷;土地整理增加耕地1 80公顷。

2、矿产规划目标:

采矿权数控制指标:规划期末,衡东县采矿权数控制在49个;矿山土地复垦率达50%;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治理率达60%;重点勘查铅锌铜、金银、钨、高岭土、紫砂陶土等矿种;重点开发利用钨、金、铅锌铜、高岭土、紫砂陶土、水气等矿种;钨、砖瓦粘土、萤石实行总量调控。

矿产资源勘查目标: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适应市场需求的矿产资源商业性勘查,开发国家拨款以外资金投入地勘市场的项目2—3个,着重在铅、锌、钨等有色金属矿种上突破。

矿业经济发展目标:规划期末,矿业总产值达3.1亿元,其中采选业产业值达1.7亿元。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规划期内,查明全县24个乡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及相邻区域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稳定状态及危害程度,进行危险性现状评估,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并对全县2—3地质灾害点进行防治。

3、基础测绘发展目标:

测设覆盖县城及各镇规划区统一的E级GPS网与四等水准网,其中GPS控制面积80平方公里,四等水准长50公里。

发展我县“3S”(GPS全球定位系统、GIS基础地理信息系统、RS遥感技术)技术产业,形成“4D”(DLG数字线划地形数据、DEM数字高程模型、DRG数字栅格数据、DOM数字正射影像数据)产品系列,建设衡东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四、规划实施措施

 

1、编制衡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24个乡(镇)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是实现严格管理土地的前提,是中央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此项工作从2005年11月份开始,计划2007年底完成。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护耕地、加强矿政管理。

将耕地保护工作列入考核乡(镇)、村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对达不到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审批新建矿山,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和准入条件的,不得批准准入。

3、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

切实解决经费,从耕地占用税、农土资金、土地出让金和新菜地开发基金等税费中提取适当比例连同耕地开垦费、复垦费、土地荒芜费和土地闲置费等建立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基金。实行鼓励政策,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对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可确定给开发者长期经营使用。

4、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5、采取生物和工程措施,治理土地生态环境。

6、改善矿业投资环境,加速矿业权市场建设。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时编制勘查和开发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大力推进商业勘查,积极推行矿业权的招标、拍卖。

7、建立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实现国土资源信息共享。

8、建立健全监控制度,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规划公示制度,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公之于众,增强全社会对规划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