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 十 四 届 人 大
五次会议文件(23)
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6年3月2日在衡东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枚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5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政协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全面履行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一年来,我院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一)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我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2人,比上年增长8.7%,提起公诉并经县人民法院判决的15人(含上年未结3人)。
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我院以查办大要案工作为龙头,全面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采取领导带头办,主办检察官亲自办,与上级院配合办等方式,强化领导力度,增强办案合力,排除阻力和干扰,查办了一批大要案。如立案查办的吴集镇新民学校校长左国清贪污公款40余万元案,立案查办的工商银行衡东分理处信贷办主任刘志刚挪用公款47万元案,均被市院评为年度精品案。同时,根据上级院的精神,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建立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名。
深化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的专项活动。共查办涉嫌侵权犯罪和渎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人。如立案查办的大浦镇民政办主任龙朝晖涉嫌滥用职权案、县技术监督局局长欧阳旭东涉嫌滥用职权案,对我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和保障市场经济秩序起到了促进作用。
结合典型案例研究防范对策,开展预防教育活动。开展个案预防11件,在全县重大工程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2项,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着手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为遏制和预防犯罪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二)坚持严打工作方针,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面对近年来刑事犯罪多发、治安形势严峻的状况,我院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快审快结,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审查批捕210人,提起公诉219人。
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偷税骗税等严重经济犯罪,严惩制、售劣质产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犯罪,加大了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
积极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专项工作。对受理的涉法上访案件逐案排查,专人负责,认真解决群众中申诉难的问题。实行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包案制,办结涉法来访案件5件,全年没有一起涉检上访案件。我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李水雄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信访接待员”。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衡东”的创建活动。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积极探索对未成年人犯批捕、起诉的新模式,加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一年来,针对诉讼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我院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件2人,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 件2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5人,对不应当逮捕的,决定不批捕12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加起诉7人,对不应当起诉的,决定不起诉的7人。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件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件。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对7件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开展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8件次,有关部门已纠正7件次。注重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配合县看守所开展打击“牢头狱霸”的专项斗争,防止体罚虐待、违法提审等问题的发生。建立和完善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我院继续保持在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
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正执法水平
一年以来,我院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主题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为载体,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干警素质为目标,把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2005年,我院工作整体推进,被省院、市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县委、政府评为“双文明”先进单位。
狠抓政治思想教育。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牛玉儒、任长霞等模范党员干部及王书田、方工、白云等模范检察官的先进事迹,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去年我院14个局、股、室,有13个被市院评为“先进单位”,跨入全省检察系统先进行例。
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党组议事细则》、《检察长办公规程》,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了考勤、《岗位目标责任制》、《诫勉谈话制》,重申中央政法委的《四条禁令》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八个不准》,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年内未发生一起干警违纪违法事件。
加强业务培训。为适应检察官法的要求,选送3名干警参加省院培训。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活动,组织37名干警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考试,全部合格。
规范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纪律。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抓住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规范办案程序、严格监督制约、保证办案质量的制度,对重点部位、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规范管理,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在全省执法质量检查和综合考核工作中,我院代表全市参加考评,以98.3分名列全省第11位。
强化科学管理,提高检务保障能力。开展建立“节约型”检察院的活动,从教育上入手,从管理上把关,教育干警树立节约意识,降低办案成本,节约公共开支,办案成本和公共开支分别比上年节约23%和27%。千方百计争取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两房”建设去年又争取国家预算投资100万元。三年来我院从中央、省、市争取各项资金280万元,为“两房”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强化监督意识,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机关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加强监督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监督机关,更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认真贯彻人大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台后,我院根据省、市院的指示精神,决定技术部门不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鉴定的业务。一年来,共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议案2件,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件4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活动中,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征求意见函》57份,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4人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的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聘请9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一律启动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提出监督意见,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促进了公正执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代表有力监督和指导下,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关心下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衡东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对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一是对诉讼活动中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监督力度不够,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存在差距。对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不够大。二是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办案经费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不懈的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四、突出工作主题,认真做好2006年工作
各位代表: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检察工作在新机遇和新起点上谋求新发展的一年。2006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努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平安衡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强化“两反”,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检察机关要紧握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两个“拳头”,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布重兵,出重拳,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检察长要亲自上案,发挥表率、决策和攻坚作用;要刚正不阿、执法如山、敢于碰硬。对大要案件,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要强化侦查意识,不断提高办案能力。要继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研究犯罪规律,提出对策建议,创新工作方法,增强预防实效。
(二)坚持依法监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打击重点,对那些严重刑事犯罪,要继续贯彻从重从快的方针,坚决打击,毫不手软。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做到除恶务尽。依法严惩发生在金融、财税、建筑、流通等领域中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抗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对重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积极推行公诉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公诉水平。继续抓住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水平,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效果。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衡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中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
(三)坚持从严治检,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队伍建设是检察业务的基础和保障,必须从严治检,努力锻造一支素质硬、党和人民信得过的队伍。一是从严治长。加强检察院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的整体功能和科学的决策能力;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落实“六个严禁”的要求,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二是从严治警。认真实行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和引咎辞职制度。将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关心、培育干警成长,引导大家奋发向上;用法纪规范干警行为,促进职业道德建设;用机制鼓舞干警士气,调动全员工作热情。严肃执法纪律,对违法违规办案和利用检察职权谋取私利的,一律严惩不贷。三是从严治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促进岗位成才,强化业务培训,推进检察官职业化和队伍专业化。着力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鼓励业务骨干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对没有法律本科学历和尚未通过司法考试的青年干警,限期取得毕业证书和从业资格。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保证法律监督职能正确履行。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要不断强化人大意识,真正做到“人大监督无禁区,执行人大决定无条件”。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完善同代表的联系方式,使联系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主动邀请代表视察,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将检察工作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服好务,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五)坚持开源节流,提高检务保障能力。一是开展创建“节约型检察院”的活动,强化科学管理,继续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节约办案成本。二是多渠道、多措施争取上级资金对我院“两房”建设的支持和投入,采取“上级争一点,院里挤一点”的办法,扩大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两房”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三是举全院之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财力,争取在“县庆”之前完成综合大楼的主体工程,并作为全县的“亮点”工程为县庆添光添彩。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及时落实本次会议决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构建和谐衡东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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