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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年3月10日在衡东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枚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06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政协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积极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我院针对目前职务犯罪呈现涉案金额增大、手段更加隐蔽、携款潜逃增多等情况,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和重要保障,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一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提起公诉10人。突出重点,严查职务犯罪大要案。坚持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办职务高、犯罪金额大、危害大、影响大的重大案件,以此全面推动反腐败斗争的开展,采取领导带头办、主办检察官亲自办、参与省、市院办等形式,强化领导力度,增强办案合力,排除干扰和阻力,查办了一批大要案。如在配合省、市院查办原衡阳市副市长兼商业银行董事长刘兴德(正厅级)受贿一案中,根据省、市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抽调我院反贪局全体骨干成员到省、市院参与此案的侦查、突审等工作,他们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优良工作作风,过硬的整体素质,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受到了省、市院领导的好评,为突破刘兴德受贿案作出了重大的努力。同时,他们紧抓契机,顺藤摸瓜,挖出了其子(原衡阳市检察院科级干部)刘志勇受贿案。刘兴德受贿案,是迄今为止全市查办级别最高、涉嫌受贿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重拳出击,严查影响较大的渎职案。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子,我们决不手软,即使困难重重,也迎难而上。“8.19”杀人案,群众反映强烈,受害人家属上访不止,新闻媒体强势介入,案情惊动了中央、省、市有关领导,在省、市院的指导和支持下,我们依法对此案进行初查,通过大量的外围取证,获取了证据,以玩忽职守罪对原衡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医曾可先予以立案侦查,为受害人及其家属讨回了一个公正的说法。另外,对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原县公安局石滩派出所所长郭诗衡私放在押人犯案予以立案侦查,并诉至县人民法院作了有罪判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我院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把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和重点预防结合起来,结合办案,认真开展“五个一”为中心内容的预防活动,开展个案预防12件,开展专项预防3项,有针对性地对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7条,均被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并已着手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推动了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面对近年来刑事犯罪多发、治安形势严峻的状况,我院依法加强了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的力度,坚持快审快结,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0人,提起公诉245人(含上年未结45人),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突出打击重点,彰显打击力度。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把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及抢夺、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依法予以严惩。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对重大疑难案件加强会商研究。推行办案期限预警机制,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一批重特大案件,如被媒体暴光,震惊三湘的康爱香毒死幼儿案,社会影响恶劣的谭秋华、谭中平枪杀其叔谭三咀父子案,均被快捕快诉,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加强协作配合,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院积极参加“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毒、“扫黄打非”和打击地下“六合彩”赌博犯罪等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批捕、追捕犯罪嫌疑人121人。如以邓金林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共有成员10余人,他们长期聚集在城关一带,为害一方,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共涉嫌刑事犯罪20余起,涉嫌罪名四项,我院适时介入此案,批捕了10名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了这一犯罪团伙。强化综治措施,化解社会矛盾。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衡东创建工作,依法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主观恶意较少、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落实社区、学校、家庭帮教措施,在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包案制,努力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解决在基层。组织安排检察长接待日68次,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1件次,共处理来信87件,接待来访74次,妥善处理集体上访3起,突发事件2起。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着力促进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一年来,针对诉讼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院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的统一,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该提请逮捕而不提请,该移送而未移送,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侦查违法活动实施监督。监督侦查机关依法立案1件,依法追捕2人,追诉4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7人,不起诉6人。加强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1件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件。在加大抗诉力度的同时,注重做好再审检察建议、协调和解工作,对6件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既维护了审判的权威,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加强刑罚执法活动监督。积极查办监管人员的职务犯罪。县公安局看守所原副所长周东林收受被监管人家属贿赂泄露国家机密,被我院立案查处。扎实开展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9件次,有关部门已纠正7件次。注重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配合县看守所开展打击“牢头狱霸”的专项斗争,防止体罚虐待等违法问题的发生。建立和完善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确保超期羁押现象不反弹。
四、切实加强队伍和检务保障建设,大力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我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狠抓队伍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执法形象不断改善,办案能力不断增强。2006年,在全省检察系统执法质量考评中评为优秀,被县委、政府评为“双文明单位”、“优秀领导班子”。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李水雄同志获全省首届“十佳检察官”提名奖,并被省院荣记二等功。班子建设得到加强。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目标管理与工作规范,权力与职责、自律与监督相结合。全面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和管理。院领导班子贯彻科学发展观,驾驭全局的能力、务实创新和协同作战的能力不断增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扎实有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切实将执法活动纳入规范化轨道。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强化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先后选派11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岗位职务培训、续职培训和信息化技术培训,组织参加省、市院举办的“优秀公诉人”竞赛评选活动。面向社会择优考录本科生、研究生3名,为检察队伍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注入了新的活力。内部监督落到实处。始终坚持“政治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实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案前教育,案中监督,案后讲评相结合,把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对9件自侦案件分别进行了跟踪调查和回访,有效地防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我院抢抓机遇,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职能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八个月时间内,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缺的实际困难,院领导班子齐心协力,全院干警团结一致,献计献策,承建单位精心施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院侦技大楼建设,为衡东的城镇建设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同时,在省、市院的有力支持下,建成了内部专线网,为信息化办公、办案奠定了基础。
五、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监督意识,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机关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因此,我院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履行法律职责,提高司法能力,改进检察工作的大事来抓,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定责任、定人员、定期限、定措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并书面答复代表、委员。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对代表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认真整改。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共对2件检察机关立案、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促进了检察机关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各位代表:2006年我院检察工作的发展,是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衡东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审视过去,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执法办案规范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与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适应;四是公用经费保障压力还很大。我们将正确面对困难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7年我院工作总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构建和谐衡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了全面完成这个任务,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办案实践。不断接受新的执法观念,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培养宣传执法规范司法公正的先进典型,弘扬正义,查找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突出问题,自我解剖,公开评议,解决问题,继续深入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夯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妥善处理好涉法涉诉上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衡东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坚决贯彻六中全会关于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的要求,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摆在突出位置,严查大要案,确保打击效果,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增强侦查能力,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子。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坚决清除执法、司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坚持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提高班子的整体功能和科学决策能力。全面提高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人才兴检的战略,以建立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加大教育培训投入,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院的业务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大力推进岗位大练兵活动,激励检察人员钻研业务,提高队伍专业水平。
(四)服从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检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依靠党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机统一起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丰富接受监督的形式。充分认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把他们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的动力,将检察工作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的监督下,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服好务,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及时落实本次会议决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和谐衡东,实现富民强县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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