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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23)


衡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年12月1日在衡东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衡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春煌


各位代表:
我受衡东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自2002年11月底换届产生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的支持和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十届全国人大各次会议精神,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进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速依法治县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全县人大工作呈现出不断前进、不断发展的新局面。
    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和谐发展
    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抓住关系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民主政治建设、关系社会和谐发展和人民群众权益等重大问题,依法召开了43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67次工作汇报,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并就20个事关全县大局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通过有计划、有重点、高质量地审议决定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生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一)审议决定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常委会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衡东,把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审议监督作为重要工作。每年第一季度,听取和审议计划和财政预算编制情况汇报,在认真进行审查后,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使计划和预算更趋完善、合理、可行、高效。每年第二季度,听取和审议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和县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县财政决算;每年第三季度,听取和审议当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要求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强化预算意识,加强征管,确保全年财税任务完成。常委会十分重视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在听取专题汇报后,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督促县人民政府回复修改,使“十一五计划”纲要更加切合实际,并在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顺利得以批准,为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加快和谐衡东进程,产生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为了支持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工业化进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督促相关措施落到实处,常委会先后就《企业矿产法》、《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村可再生能源法》及关于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情况听取专题汇报,要求县人民政府切实转变职能,充分发挥指导和服务作用,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借助外力推进我县工业化进程。常委会十分关心关注民营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先后4次视察了我县重点民营企业,走访调查了县内民营企业发展情况,提出了一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促使县人民政府拓宽思路,加大力度,加快步伐,积极引导,全力扶持民营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常委会领导还先后在东大化工、春昌选冶等民营企业蹲点,为其出谋划策,排忧解难,为企业提供了较好服务,促进了企业的较好较快发展。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为了突出农业基础地位,实现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跨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土地管理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水法》、《动物防疫法》等情况汇报,要求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与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先后在石湾、踏庄、栗木、大桥、新塘等乡镇常年驻村蹲点,并在新塘镇欧阳海村搞好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使该村的三个文明建设一年一个新特色,一年上一个新台阶。对此,市新农村建设考核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市《人大工作》作了专题报道。
    (二)审议决定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和谐进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常委会正确处理科技、教育与发展的关系,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汇报,要求县人民政府加大教育与科技投入,加强职业教育,加速科技人才培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为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情况汇报,要求县人民政府正确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国土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为衡东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如在第14次常委会议上,对《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绿化成果的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在常委会的多次督促和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使该决议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城市建设与管理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常委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城关居民饮用水源和县城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汇报,督促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规划意识,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再次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情况的汇报,对县城规划所作的部分调整进行了批复,城市规划更趋科学合理。为加速县城西扩进程,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又作出了《关于修建兴衡大桥的决定》,兴衡大桥的如期开工建设将使城市品位进一步得到提升。
    此外,常委会还就《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县人民政府的汇报,有效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坚持以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依法加强监督,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加强法制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常委会始终把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不定期组织常委会机关干部、人大代表、乡镇人大正副主席,系统学习了《宪法》、《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四五”普法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督促司法部门组织开展了“普法”学习及考试活动,“四五”普法活动中,全县在职的党政干部、教师等有关人员都参加并通过了考试。2005年在普法工作评比中,我县被评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县。2006年,县人大常委会又作出了关于开展“五五”普法的决定。此外,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制度的宣传,2004年结合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使全县上下进一步增强了宪政意识、民主意识和人大意识。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五年来,常委会先后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乡镇企业法》、《传染病防治法》、《电力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消防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30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了一些相关的突出问题,促进了法律法规的实施。如2006年,由于大环境的影响,医疗市场秩序不规范,坑民害民行为时有发生,我们督促和支持县政府组织开展了“百日百案大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市场。在进行《湖南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的执法检查过程中,常委会督促县政府重点解决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疾病防治、五种一类疫苗接种、农村改水、改厕、改灶和农村合作医疗配套资金等实际问题。
    与之同时,常委会还组织开展了“衡东环保世纪行”和“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与健康意识,使一些重点污染项目得到了限期治理,并为加强乡镇卫生院的配套建设、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助、妇女疾病普查普治、农村卫生厕所的改建等方面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加强个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为了促进司法公正,常委会十分注重加强对影响我县发展环境和社会稳定、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个案的监督,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司法不公的问题。
    五年来,常委会共对208件案件实施了个案监督,有196件得到了解决。其中,重点监督的53个案件,都得到了妥善解决,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如罗玉贤、蒋运波和四川路桥公司三者之间的欠款纠纷案,涉及我县200多名民工30多万元工资。2004年,衡东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冻结四川路桥公司150万元,后中院撤销了衡东县人民法院判决,解冻了被冻资金,致使民工工资迟迟不能兑付。常委会对此案高度重视,并向中院提出了再审的建议。后市中院采纳了建议,经再审,200多名民工工资于2005年6月底全部兑现。又如:蓬源镇潭江村周仁望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一案,由于几家司法机关初定处理方案不当,引起当地4名县人大代表、30名乡镇人大代表及400多村民上书,中央某新闻媒体也介入了此事。县人大常委会接访后,迅速组织专人调查,提出了对此案重新审理定性等处理意见,最终使该案得到了妥善处理。今年3月,湖南东健药业有限公司对县法院(2006)东民初字第34号判决书不服,提出申诉。县人大常委会接访后,经审查,认为法院对该案的诉讼时效和债权证据审查不当,建议法院再审。法院经再审,撤销了原判决,对此案作出了公正合理的判决。此外,还有吴集镇中学5名教师承包学校食堂案、衡阳活力源饮料厂租赁合同纠纷案、新塘镇雅美家具厂罚款案、草市镇罗元英房产纠纷案、甘溪镇吴锦湘在湘潭交通肇事案以及长达6年之久的夏仲炎、夏水莲诉兰树兵合伙合同纠纷积案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在常委会的监督下,都得到了依法妥善处理,为国家、集体和个人及时提供了法律保护,挽回了经济损失。
    (四)认真组织评议活动,确保依法行政
    为了加强对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监督,五年来,常委会组织代表对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院”正、副职开展了述职评议。共对2名副县长、7名局长进行了会议述职评议,对5名副县长、1名法院院长、1名检察院检察长,4名法院副院长、4名检察院副检察长及23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书面述职评议。
    在开展述职评议时,常委会始终本着“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的原则,着重就评议对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评议对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2004年、2005年在对2名副县长、7名局长进行会议述职评议中,常委会组成了专门的述职评议调查组,召开了动员大会,开展了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多种调查方式,依法、公正、客观地进行了评议,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提高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整个评议工作收到了领导满意、群众满意、被评对象深受教育的良好效果。
    (五)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它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五年来,常委会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4221人(次),来信1139件。
    为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常委会对来信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转交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2006年,成立了县人大信访办公室,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办理程序,明确了办理要求。加强催办督办,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如2003年农历正月初八日,30多个四川籍民工到人大上访,诉称高湖新水砖厂老板罗岳凤不执行劳动仲裁,拒付他们工资而无法回家过年一事。常委会接访后,马上召集劳动、电力、公安、法院等单位共商对策,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协作下,民工们都顺利拿到了工钱。去年,全国人大办公厅信访局转来我县罗国林反映晶鑫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农作物一案,县人大常委会接访后,组织县环保局、晶鑫化工有限公司、新塘镇政府的负责人,经多方面耐心协调,使该案得到了妥善处理。据统计,五年来,常委会对重要信访案件,直接发交办函151件,纠正和部分纠正了一些确属处理不当、影响群众利益的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三、坚持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依法规范任免程序,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任命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依法任命了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6人(次);免职69人(次),接受辞职5人;依法补选市人大代表1人;依法确认了有关乡镇补选、增选的72名县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
    为了规范人事任免工作,提高任免质量,常委会严把了“三关”:一是严把任前法律考试关。凡是“一府两院”提请人大常委会新任命或提拔任命的干部,都必须进行法律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不予任命。二是严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关。凡是“一府两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都必须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发现有经济问题者暂缓任命或不予任命。三是严把任免程序关。按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规范了任免程序,扎实推进了人事任免工作。
    四、坚持以人大代表为主体,创造工作条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把联系人大代表作为工作的基础和依托,不断加强和改进了代表工作。
    一是建立和健全了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除了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查研究、视察等活动外,还不定期地走访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为了提高代表的法制观念和参政议政能力,常委会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开展相关活动。五年间先后4次组织部分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视察,就在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常委会还注重充分发挥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代表中广泛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和鼓励代表积极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五年来,在由我县的人大代表所创办或经管的企业中,有1家成为了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10家跻身全市五十强民营企业行列。为支持修桥修路、助学兴教、扶贫助残等公益事业,向社会捐赠款达10万元以上的代表有13人。其中,捐资最多的达到了318万元。先进代表活动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不断涌现,在县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全县有10个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和38名县人大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受到表彰。
三是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五年来,县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146件,经大会主席团决定,有2件予以立案,其余的144件连同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25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并处理。其中,常委会督办的9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有94件已经完全解决或基本解决,占96%,其余的也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了代表。自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由于常委会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创新办理模式,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此,《湖南日报》还作了专题报道。
    四是关心代表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常委会采取得力措施,逐年落实了县代表活动经费和非脱产代表误工补贴,及时为省、市人大代表和各县代表小组寄发有关学习资料,上门或到医院看望生病的代表,并尽力解决了一些代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是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常委会十分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的工作,采取会议交流、参与活动、分片联系等多种形式,加强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开好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开展好代表活动,并督促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搞好了人大活动阵地建设。注重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者业务上的学习培训,举办了5次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秘书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乡镇人大干部的素质,为联系基层代表及做好基层人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的代表工作得到了新的发展,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撰写的论文《改进代表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工作实效》,被中央党校理论前沿杂志《走进新世纪》刊发,并广泛推广。
    五、坚持以高效和谐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权力机关良好形象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常委会坚持以“高效、和谐”为目标,切实加强了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定了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的信心。
   二是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八荣八耻”,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人大制度和业务知识,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了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制度的宣传。常委会机关领导带头从事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机关干部学习研究氛围浓郁。五年来,共在国、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1篇,其中,获全国一等奖1篇,获市特别奖1篇,获市一等奖2篇,市二等奖3篇,市三等奖5篇。在市级以上发表新闻报道21篇,还组织制作了《人大代表》10集专题片,我县的人大制度研究和人大宣传工作居全市前例。
   四是完善健全了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充实了一批工作骨干,确保了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逐步改善了机关办公条件,提高了机关的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有所进展,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全力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衡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人们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监督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也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常委会对如何做好人大工作有了如下一些深刻的感受和体会:
    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必然选择,只有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及其常委会顺利开展工作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是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权力机关,其法律地位本身就决定其必须具有很强的全局观念。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好职责、行使好职权的基础和前提。
    三是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职责是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根本任务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因此,要做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没有法制观念不行,法制观念不强也不行。必须坚持以法为本,研究工作以法律为依据,开展工作以法律为武器,衡量工作以法律为尺度,才能维护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四是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忠实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权力,所以一切工作都必须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忠实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发挥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反映群众所需、所想、所愿,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五是必须牢固树立与时俱进观念,不断创新和深化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关键的就是要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和深化人大工作。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的整体素质和机关工作水平。必须加强对乡镇人大及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指导,整体推进人大工作。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创新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人大工作的可操作性。

今后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本次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我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深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人大代表和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人大工作必将与时俱进,继往开来,再创佳绩,不断发展。这里我们提出五点建议:
    (一)要正确把握人大工作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体现和反映民意民智,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律程序使之变为国家的意志。
    (二)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始终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新颁布的《监督法》为依据,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实现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律化。当前,尤其是要重点加强对经济发展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方面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我县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要全面加强民主法制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和宣传宪法和法律,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意识和法律素质,特别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快依法治县进程。
    (四)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继续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拓展代表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加强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同乡镇人大的联系,发挥人大代表工作的优势,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使人大工作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五)要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继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的思想、理论、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形成良好风气。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
    各位代表:回首往昔,令人振奋;展望未来,信心满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已圆满完成,新的一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使命更加光荣而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奋进,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衡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