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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衡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15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2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9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县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于3月31日召开社党组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陈杨荣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抓好责任分解。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研究制定了《衡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推进正风肃纪。于5月2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进正风肃纪,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见到实效。四是从严督促整改。整改期间,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和督促检查,对照各股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报告逐一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五是强化结果运用。社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结症,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6月8日将审计指出的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全部上解到位,同时将2021年往后截止到当前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也一并上解到位;二是县供销社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争取资金,于2023年6月20日足额将应缴未缴税金款上缴国家税务总局衡东县税务局。下一步,将严守财经工作要求,在今后的门面税金收缴中,按要求将门面租金及时上交县财政,扣除税金后,由县财政返还给我单位,坚决杜绝欠缴税金问题。

2. 推动社有企业改革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公司法运营公司,明确社属公司依法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根据目前供销改革实际情况,惠农公司只进行涉农、惠农等相关实际业务,社属公司财务参照社机关财务制度统一进行管理;二是于4月12日将社机关人员在惠农财务中报销的考察扶贫农产品费用从惠农公司退款,调整到机关财务报账。同时再次集中学习规章制度,严肃制度,严格报销手续,坚决杜绝机关人员在社属企业报销费用。

3.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善后处理力度。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基地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成立基地善后处理工作专班,全面推动基地善后处理工作;二是加强对新投资项目的深入调研和风险评估,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指导和完善各类合同的签订。严格按照《衡东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今年以来,我社未开展投资项目;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妥善化解矛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月份以来,我社主动对接甘溪镇人民政府和石桥村支两委,同时走访调研相关村民,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和实地调查论证,目前已经与衡东县三桥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达成一致,并签订了《甘溪镇石桥村育苗基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研究制定了土地修复实施方案,并聘请专人按照方案落实土地修复工作,目前已经初步完成土地修复工作,等待村组验收。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二是加强理论武装,科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研究制定"三审制"和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应急预案,不断夯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基础,同时对于搭建的网络媒体账号按程序向网信办备案。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自查自纠,对超范围发放的岗位津贴及时清退并上交县纪委财务室,对报销超标的费用及时清退,对工作餐计入招待费予以改正调整;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审核把关,做到清楚规范准确。

6. 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报销手续,对所有报账资料进行"回头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完善手续,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二是严格财务报销程序。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对原始凭证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审核签字流程,及时报销结算;三是严格自查,并召开党组会,对清理不及时的往来账逐条进行分析研究,追根溯源,根据财经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分类作收回、支出、冲减、坏账处理等账务调整,及时清理往来账;四是加强财经纪律学习和管理,对应记未记的固定资产进行再次核实,并及时进行固定资产补登记,做好固定资产台账,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7.工会经费开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工会列支不规范的账目及时进行修正,对超标准慰问费用及时清退,对重复发放节日物资款项及时收回,并上交县纪委财务室;二是加强学习,开展工费经费方面的培训,严格按照上级工会开支标准执行,坚决杜绝超标准慰问和工会开支不规范问题。

8.财政供销改革资金管理使用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建立专项资金联动联审机制,对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奖补、入股企业及项目开展联合审查,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程监管;二是积极追讨超标准发放的奖补资金。组织超标准发放的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精神,下达了《关于退回为规范发放奖补资金的告知函》,积极开展超标准部分奖补资金的追回工作;三是规范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持。加强对社属企业、入股项目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奖补及股权投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执行,确保合法合规,有据可查。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9.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坚持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提高会议记录的水平,对于领导的发言,尽量记录详细、清楚。

10.日常管理松懈,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深刻剖析查摆,带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为机关干部职工树好榜样、当好表率,发挥领导班子带头模范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规章制度,推动规章制度学习常态化。严格考勤制度,规范健全请假手续,突出制度执行,对不按时上下班人员进行登记,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并纳入年终考核。

11.党建工作还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换届选举,党组书记亲自兼任支部书记,提高支部班子整体功能,明确党组成员尹京华分管党建工作,切实把党建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二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新设置了党建办、党员活动室、党员阅读室等场所,新制作了党建宣传栏、党务公示栏,相关党建制度上墙;三是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机关支部加强党员发展引导工作,做好动员和发展工作,落实好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台账,并于5月份输送2名入党积极分子到县直工委举办的培训班完成培训,顺利结业;四是加强对退休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完善退休支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利用微信工作群传达信息和学习,积极开展送书送文上门活动。注重思想引导,采用集中学、分散学、收看视频等形式主题党日活动,增强离退休党员向心力。组织开展困难党员慰问活动,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党员服务工作;五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务工作,严肃组织生活会程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开展党员民主测评。

目前,我社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有些整改工作还需常抓不懈,持续推进。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推动供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社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222405;通讯地址:衡东县洣水镇文明东路12号衡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邮编:421400;电子邮箱:hdxgxs2023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