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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张海元被“双开”

来源:衡东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9-30

日前,经衡东县委批准,衡东县纪委监委对衡东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张海元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海元违反政治纪律,伙同他人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与单位下属红包礼金以及贵重烟酒;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及议事规则,个人决定单位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违规领取多项津贴、补贴、奖金以及进行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反财经制度相关规定;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张海元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大搞权钱交易,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衡东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衡东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海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