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日前,衡东县对1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谭铁飞等4人超标准报销车费,向服务对象收取协调费的问题。2017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超标准报销车费 424200元;收取管理服务对象协调经费。2020年8月24日,经县委研究,取消谭铁飞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试用职务。2020年10月19日,谭铁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赵勇、刘利娟、胡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