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衡东县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杨桥镇蛟塘村村委委员朱聪芝在贫困对象识别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朱聪芝作为蛟塘村熊江良的帮扶责任人,没有认真调查核实熊江良的家庭资产情况,帮熊江良户进行贫困户申报,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熊江良2010年在株洲市分期付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名下有一台轿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21日,朱聪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洣水镇原中森村支部书记曹时平在贫困对象识别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2014年,中森村在评议建档立卡贫困户时,曹时平明知该村康秋英的三个儿子家庭情况较好(其中二儿子2017年全款购买县城商品房,小儿子系财政供养人员,有稳定的收入),因康秋英与该村原村委主任系亲戚关系,曹时平违规将康秋英一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5月21日,曹时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原栗木村村委委员罗宝林在贫困对象识别工作中作风不实的问题。罗宝林担任栗木村村委委员期间,没有认真调查核实该村雷俭生一户的家庭资产情况,于2017年6月将具备房产购买能力的雷久清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9月雷久清在衡东县城购买一处商品房)。2018年7月26日,罗宝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衡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