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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东县第十三届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来源:衡东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31


会议现场

1月23日上午,中国共产党衡东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吴伟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贺殷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候选人伍松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县委书记吴伟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伟生指出,要总结成绩、正视问题,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过去一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吴伟生要求,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衡东的关键时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质加速推进"五县五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吴伟生强调,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继续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弘扬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继续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继续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紧抓关键、建设队伍,全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效,做到固本培元守初心,守责尽责敢担当,修身正己铸铁军。

县委副书记贺殷主持会议

县委副书记贺殷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按照本次全会的安排部署,把反腐倡廉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融入到制度建设中,融入到具体措施中,推动衡东各项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各级各部门要从抓队伍、强素质、打基础上聚力发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候选人伍松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候选人伍松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9年,县委示范带动并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定稳妥、扎实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内政治生态气象更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

报告明确了202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落实"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引领,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统一领导之下;突出政治监督,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全面发力净化政治生态。坚守人民至上立场,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严厉惩治"蝇贪""蚁腐",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提升基层群众获得感;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升贫困群众幸福感;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不松劲,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坚守监督第一职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精准问责,坚持不懈把日常监督贯穿始终,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发挥好"四项监督"专责优势,推动专责监督与其它监督有效贯通;以精准问责保障监督效力,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坚守每个关键节点,久久为功、化风成俗,持续发力纠治"四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纠治"四风"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向制度要长效。坚守反腐倡廉阵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多方联动做细宣传教育;用心用情开展回访教育;跟踪督促落实"三项建议";确保处分决定全面执行到位。坚守忠诚干净担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严淬炼"纪律部队",在学习培训上再发力;在夯实基础上再发力;在激发斗志上再发力;在打扫"庭院"上再发力。

会上,与会人员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蜕变的初心Ⅱ》,齐奏唱了国歌。

全体在职县级领导出席会议。享受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三项待遇"干部;县纪委委员、县纪委监委全体工作人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纪委书记;县直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正科级二级(内设)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纪检员),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各办委正副主任,县直属机关工委、"两新"工委正职;省市驻衡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