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6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12月27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部务会7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2次。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刘越高听取市委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做到态度坚决、迅速启动。二是精心谋划整改,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市委第八巡察组提级巡察县委组织部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剖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牵头责任组室、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三是注重统筹结合,强化立行立改。坚持真抓实改、应改尽改,注重做好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形成长效管用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
截至6月15日,市委巡察反馈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阶段性完成6个,未完成0个;巡察期间交办的7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巡察期间0件信访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协助县委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不够到位。(阶段性完成)
一是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①科学合理地制定考察工作方案,保证考察效果。
②严格按程序开展了民主推荐。
③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考察组成员业务水平。
④制定了《组织工作标准化建设实用手册》,用于指导考察组成员开展考察工作,确保各项干部考察程序到位。
整改计划:①进一步加强相关文件政策的学习,对干部考察程序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确保干部考察程序规范、过程严谨。
③压实考察组责任,建立考察汇报机制,部务会前重点听取考察对象优缺点、民主推荐和实地考察等有关情况,并长期予以坚持。
2.反馈问题: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阶段性完成)
一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①定期对年轻干部配备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推动及时补位。
②严格执行选配优秀年轻干部预审制度,按照每批次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常态化选配优秀年轻干部,确保年轻干部配备达到《规划纲要》要求。
③建立、完善并及时更新了乡镇和县直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名册,动态掌握表现情况。
整改计划:①对标《规划纲要》关于选配优秀年轻干部的有关任务要求,严格执行选配优秀年轻干部预审制度,推动及时补位。
②落实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加大选调生、公务员等招录力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干部队伍。
③通过下派挂职、业务培训等方式强化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对表现突出、能力素质过硬的年轻干部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二是职级晋升存在短板,县直单位、乡镇干部职级使用率不平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5年1月份开展了公务员常态化职级晋升,共37人次。
②3月开展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97人次。
③6月开展公务员晋升工作,共185人次,目前县直单位及乡镇三、四级主任科员职级使用率大幅提升。
三是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①根据情况制定交流轮岗计划,统筹全县干部使用,完成交流调整。
②制定下发《衡东县2024年进一步推进股级干部轮岗交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截至当前已完成股级干部轮岗约150人。
③定期开展符合交流轮岗条件干部的筛选排查,对摸排出来的其他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科级干部,已提请县委研究交流调整到位。
整改计划:①扩大交流范围,打破部门、行业壁垒,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的干部轮岗交流。
②明确交流重点,对关键岗位、重点部门的干部进行优先轮岗交流,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是科级干部调动未及时办理编制和工资异动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目前,问题反馈的3名科级干部编制、工资关系异动手续已完成。
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干部调动工作交流会,重点学习《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认真办好干部调动手续。
五是存在“先任后调”违规调入行政单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对问题反馈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理。
②召开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干部口业务学习培训会,认真学习《公务员调任规定》《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
3.反馈问题: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阶段性完成)
一是对干部日常教育监督不够。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①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结合节假日、重大活动、会议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并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②督促各单位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开展经常性纠治“四风”监督检查。
③严肃查处酒驾醉驾、吸毒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在全县予以通报曝光;督促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警示教育。县纪委监委对公安交警部门移送线索按照党纪党规坚持从严查处、快速查处。
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下发了5期通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⑤强化结果运用,对科级干部酒驾醉驾、吸毒等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均已纳入2024年度年底综合考评。
⑥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通知》精神的工作提示,督促各乡镇制定管理监督具体措施和办法;在全县范围推行《关于推行村(社区)干部管理五项小制度的通知》。
整改计划:继续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风气监督检查。
二是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
②核实违规因私出国(境)5人的情况,目前,违规因私出国(境)的5人均已进行了处理,相关工作人员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追责问责。
③采用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形式,加强对各县直机关单位的督导。
④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提示》,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做到登记备案人员应备尽备、因私出国(境)证照应交尽交、因私出国(境)审批应审尽审,并做好相关台账管理工作。
三是违规借调人员现象依旧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下发《关于严格规范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的提示》至各单位,严格规范借调手续,堵住违规借调入口。
②开展多轮摸排清理违规借调工作,共清理违规借调人员103人。
③2025年3月起,县委组织部开展多轮暗访督导,确保相关单位违规借调人员已全部清退、整改到位。
四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举办科干班3期,培训155人。2025年4月举办1期科干班,调训59人,6月举办1期,调训60人,已全部培训到位。2024年9月,为19名干部申请网络培训账号,目前已全部完成50分学时任务。2025年2月更新25名新提拔副科级干部网络培训账号。
4.反馈问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漏洞。(阶段性完成)
一是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明显滞后。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464本,并制定相应的464份干部人事专项审核表,规范存入干部人事档案中。
整改计划:对于180本暂未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档案进行明确分工,计划于2025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专审工作。
二是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不严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对相关人员的出生年月、入党时间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视情况重新进行专审整改认定。
②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杜绝非党工作人员参加此项工作。自2018年首批次档案专审工作全面完成后,再未出现过非党人员参与干部人事档案专审的情形。
5.反馈问题: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完成)
一是机关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对2022年组织生活会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完善资料,在今后工作中增强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性。
②认真制定《2023年度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问题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
③注重开展谈心谈话,如培养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新调整支部书记、支部换届选举等,支部书记、副书记都分别与相关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
④制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工作流程图》,严格把关会议记录的撰写。
二是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相关单位已根据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目前已整改落实到位。
②从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抽调46人,组成23个督促指导组,各督促指导组对各乡镇、各县直单位民主生活会以及所辖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指导各单位、各基层党组织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③举办了为期2天的衡东县党员教育工作者暨党务专干培训班,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
④按要求补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⑤根据《衡东县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过广泛走访摸排,我县共培育储备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人选402人。
6.反馈问题: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阶段性完成)
一是参公身份人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下发问题交办函,要求各单位办理相关人员的编制调动手续。目前已完成37人的编制异动手续。
②事业单位按照“老人老办法”保留参公身份的人员,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策,采取多种方式逐步消化。目前已完成分流16人,即将办理相关手续13人,接下来对18人进行分流。
7.反馈问题:人才建设重视不够。(完成)
一是高层次人才服务和人才平台载体建设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开展“雁聚金秋·共建帅乡”高层次人才服务座谈会,进行政策培训,听取意见建议,为22名新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办理雁城英才卡。
②推动泵业智造产业园引进专家中小学子女入学服务工作,方便引进专家举家落户衡阳。
③有序推进10个“1+N”人才工作配套文件实施,加大省市人才项目推荐力度,大力推动市校企合作、科技特派员等“政府+企业”平台应用。
二是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率极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五”人才行动“1+N”系列人才工作配套文件(共10份)。对各相关单位在人才工作中的职能职责,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程序及绩效管理措施等做了明确规定,拟定500万预算使用方向。
②修订《衡东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增加了“绩效管理”章节,提高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③制定《衡东县人才工作年度安排建议表》,有序开展人才绩效评估、资金预算等工作。
三是人才库建设不够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建立完善各类基础人才库。截至2025年4月工业企业优秀人才库已有12人,优秀骨干科技人才库已有4人。
②加强《衡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普及工作,丰富健全高层次人才库,2025年新推荐高层次人才4人。
③要求人才引进用人单位在申报人才引进需求时,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要求为导向,建立本单位人才引进绩效评估及培养管理办法,指导人才培养发展方向。
④加大对企业人才库建设工作指导力度,前往县内各企业进行人才政策宣讲。
8.反馈问题:对巡察工作不重视。(完成)
一是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工作“一肩挑两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将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单位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②多次召开部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及时听取内设组室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汇报。
②从严把关整改情况报告,对县委巡察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③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抽查部分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相关单位已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是协调机制运行未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制定出台《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委组织部工作协调机制》,按要求组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对被巡察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②加强与巡察机构对接,在巡前将了解掌握的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举报信访情况以及县管干部任免审批表,提供县委巡察办。
③建立巡察工作人员库,库内含部机关优秀年轻同志,并将积极推荐机关干部参与巡察工作。
④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各抽调了1名同志组成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开展专项巡察。
9.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欠缺。(完成)
一是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多次召开部务会,结合会议“第一议题”深入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并邀请派驻纪检组长讲授廉政专题课程,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站位和政治认知。
③成立了县委组织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廉政谈心谈话。
二是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督促县委组织部制定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定组织部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驻部纪检组每年制定相应监督清单。
②制定驻部纪检组廉政提醒谈话、谈心谈话制度;与组织部各组室长和财务、纪检等重点岗位干部完成廉政提醒谈话、谈心谈话。
③督促县委组织部制定干部考察工作流程图,并组织全体部务会成员学习,对2025年干部提拔使用及职级晋升批次按要求听取相关人员考察汇报。
10.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内控机制不健全。(阶段性完成)
一是县委组织部自2020年8月以来未接受过同级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结果:①已成立县委组织部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②形成常态化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纪检组每年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
③县审计局已将县委组织部2023—2024年财务收支纳入《衡东县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整改计划: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健全内控机制,不定期邀请同级审计部门对部机关进行审计监督,降低廉政风险。
二是未履行采购审批和验收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核实相关情况,并向部务会作出具体说明。目前组织部采购均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统一购置。
②组织负责采购工作的同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在今后的采购中严格履行采购审批和验收手续。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坚持“回头看”机制,定期开展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聚焦重点,持续推进。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但需长期推进的问题,坚持“清单化管理+责任制落实”,确保整改任务按计划稳步推进。三是压实责任,攻坚突破。对尚未启动或整改进度滞后的事项,明确整改时限,细化阶段性目标和责任人。对整改不力的部门或个人,依规启动约谈、通报或追责程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223315;邮政信箱:衡东县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邮箱:hdzgdyxx@163.com。
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