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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衡东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1-09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5月14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衡东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衡东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来抓。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将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细化为45个具体问题118条整改措施。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牵头组织,常务副书记统筹调度,政工室主任主抓执行,其他班子成员协同配合,各办室具体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推动问题整改。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全程督促推进。主持召开班子(扩大)会议4次,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整改要求,安排调度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逐项分析逐条研判,责任到人,并主动领办重点难点问题整改5个。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汇总”的工作要求,压实机关部门责任,高效推动整改工作。

截至12月24日,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期间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1个。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选准“第一议题”内容,制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下发了《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确保班子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都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等作为第一议题内容进行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集中整改期间开展了4次“第一议题”学习,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内容。二是全面安排学习计划。根据县委宣传部印发《2024年全县乡科级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的通知完善县委政法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2024年衡东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表》。落实每月干部职工集中理论学习培训,强化对理论学习情况监督检查。巡察反馈以来,县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7次,并在第7次和第11次学习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7月2日重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制定方案。及时更正方案中的错误表述,制定下发了《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严格方案制定与发文审核程序,由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起草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下发。二是扎实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根据政法委的实际情况和党员需求,量身制定了详细的党课学习计划,以“集中+个人”“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4次专题研讨。经过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委的职能职责,制定了民生实事清单,督促全体党员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同时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党性分析的安排部署,督促党员认真开展党性分析,要求党建工作负责同志严格把关,确保党性分析到位。三是高质量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明确了谈心谈话制度,要求着重检查自己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和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对领导班子和其他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3.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待提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结果:一是加强思想引领作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巡察整改以来“衡东政法”微信公众号已发表相关宣传报道20余篇,同时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完善信息发稿审核。制定了《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执行,发文前均要求相关领导签批审核意见,集中整改期间发布稿件100余篇。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和风险防控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方案,明确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2024年6月和11月分别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8月份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第10次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了学习。

4.反馈问题:政法领域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抓实政治教育。经委班子会研究,已下发通知,明确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政工室主任分管政治轮训工作。2024年7月以来组织开展了3次政治轮训,分别于7月22-25日参加全市政法系统干部轮训、7月26-29日参加中央政法委领导干部培训、10月28-29日开展政法系统干警联学。二是高度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8月12日下发通知,要求政法各单位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市直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衡政法发[2021]9号)等文件,按要求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长期坚持。目前政法各单位均已组织学习。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县公安局报告重大事项4次,县人民检察院报告重大事项18次,县人民法院报告重大事项15次,县司法局报告重大事项2次。下一步,县委政法委将对政法各单位的请示报告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三是加强指导政法单位党的建设。12月16日,经与县委组织部对接,明确县委政法委派员列席2024年度县直政法各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会前各单位的对照检查材料必须经委班子会审核把关,加强指导。四是进一步推动政法队伍建设。草了《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审议稿)》,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并多次修改完善,计划于2025年正式下发实施。12月16日经与县委组织部对接,明确县委政法委派人参加2024年对县直政法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县管干部考评,与组织部共同考核政法干警履职情况。

整改计划:一是完善《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审议稿)》,按要求派员列席政法各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二是主动对接政法各单位,充分发挥县委政法委职能作用。审阅政法各单位党委(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坚持问题导向,要求把问题查具体、查深入。三是推动《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尽快出台。

5.反馈问题:执法监督力度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力量。在执法监督室现有2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新增了1名同志从事执法监督工作,补齐人员不足的短板。二是推动执法监督手段多样化。根据《衡东县关于县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办法》要求,7月下旬联合县纪委监委下发《衡东县政法部门执法检查和纪律作风督查联动工作机制》,对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检查督查。10月下旬,执法监督室联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对县直政法单位及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交警中队开展执法检查和纪律作风督查,发现肖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等26个案件存在瑕疵或问题,已发出执法监督建议书,要求相关政法单位迅速研究补正。整改期间组织案件协调9次,推动形成了执法办案合力。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结果运用。严格执行《衡东县关于县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办法》要求,推动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结果与政法干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方面进行挂钩。整改期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执法司法腐败问题的案件,从政法单位所办案件中随机抽取30件进行集中评查,评出瑕疵案件15件,合格案件15件。针对瑕疵案件已下发通报到政法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6.反馈问题: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能力有不足。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信访问题。统筹协调信访等部门充分运用三级联动调处机制,落实“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及时排查调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初信初访问题,推动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实行“专班快办”,严把办理质量。巡察反馈以来,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和初信初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均为100%。截至11月29日群众进京访登记人次同比下降12.07%。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2023年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衡阳期间移交信访件开展“回头看”,经调查核实,交办的所有信访件已全部办结,按时办结率100%,办结满意件(含满意和基本满意)占比81.41%。指导成立县积案工作专班,与各乡镇、各有关责任单位共同推动积案化解,目前已化解重点积案15件。加大对违法上访行为的打击处置和对国家工作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责任追究的力度,整改期间开展专项督查2次,下发督办函11份,向县纪委监委移送责任追究建议函5份,以不同方式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12人,下发改进工作建议函11份。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衡东县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整治扫黑除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定下发《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五类市场乱象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三霸”协议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政垄断、官商勾结行为,假冒伪劣、短斤少两和坑害消费者等行为。7月11日转发《关于公开征集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线索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同时,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开展纳入县平安建设考核,并于8月26日至9月15日结合政法重点工作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了督导,压实各扫黑成员单位线索摸排工作责任。

整改计划:持续攻坚化解信访积案。

7.反馈问题:“利剑护蕾”工作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警示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县委政法委联合相关部门全年开展了3轮“利剑护蕾”工作督查,随机抽查党员干部微信朋友圈是否及时转发“利剑护蕾”网络宣传链接,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每月发表“利剑护蕾”专题报道不少于1篇,截止目前,各级各部门在各级媒体发表专题报道310余篇,其中,中央、省级媒体发表99篇,在“衡东政法”公众号开通了“利剑护蕾”宣传专栏,刊发专题报道30余篇。持续扩大《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影响力,以海报的方式在全县党政机关、村(社区)、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和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排各村(社区)借助“村村响”广播,全县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利用LED屏滚动播放、标语横幅等方式,提升宣传广度。10月份制定下发了《衡东县“政法干警联村”工作方案》(东政法通〔2024〕9号),514名政法干警下沉全县257个村(社区)和各学校开展普法宣讲,实现了全县村组屋场恳谈会、重点人员入户走访、校园普法宣讲全覆盖。二是加强重点场所的监管。巡察整改以来,县平安办下发了“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紧急通知,要求县公安局以责任清单的方式,每家重点场所明确一名民辅警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市监、人社、文旅等部门,对重点行业场所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三是强化重点人员排查监管。县委政法委统筹民政、教育和各乡镇,全面深入摸排留守儿童等9类未成年人和大龄未婚男性等5类重点成年人,精准识别并登记造册。同时,安排部署各乡镇、教育部门以及各学校暑期对重点未成年人实行“日跟踪、日登记”制度。今年全县性侵未成年人共立案数同比下降68.42%。 

8.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7月25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明确,对已安排部署的工作,要有牵头领导及具体负责人负责督促跟进,防止“以文件传达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导致“空转”,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二是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7月25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建华、8月6日驻委纪检组长刘琳上廉政警示教育课,组织学习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教育委机关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召开了集中整治群腐工作暨干部作风建设整治工作部署会,会上学习了《关于全县五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用本县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干部职工树牢廉洁从政意识。开展互动式警示教育活动,让干部职工更深入理解和思考案例中的教训。组织干部职工到常宁萧石月廉政教育基地等场所进行实地参观学习,通过直观感受,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和感染力。通过办公楼的宣传墙、LED电子显示屏、机关微信群、“衡东政法”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廉洁文化理念和廉洁从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三是有效落实廉政风险排查机制。7月25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明确,坚持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廉政谈话,要求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办室负责人谈,各办室负责人与本办室工作人员谈,全面掌握委机关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咬耳、扯袖”,筑牢廉政堤坝。严格按照廉政风险排查机制流程开展工作,安排了专人负责记录工作开展、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相应台账资料。

9.反馈问题:从严治党意识不够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落实主体责任。7月18日召开委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委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将维稳指导室、扫黑办等委室负责人进行轮岗调整,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最大限度预防廉洁问题发生。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9月29日召开会议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履行“一岗双责”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双重责任。修订完善了《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制度》,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在述职时不仅要报告个人廉洁情况,还要详细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要对分管办室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提醒警示谈话。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纳入了全体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对违反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要求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强化日常监督。驻政法委纪检组和政法委同向发力,建立了日常监督机制,对委机关重大工作流程、决策过程、财务收支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实施了专项监督,10月底联合执法监督室对县直政法单位及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交警中队开展了执法检查和纪律作风督查,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深入查找和解决问题,防止腐败和违规行为的发生。拓宽了监督渠道,采取传统的举报和信访途径与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网络平台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和深入性。

10.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停止并清退违规发放。已召开班子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巡察整改反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意见,立即停止所有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规定的维稳巡查考勤奖金发放行为,确保不再发生新的违规行为。7月22日组织维稳指导室、财务室专门人员对2021-2023年特护期维稳考勤奖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梳理分类,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做好违规资金追缴工作。7月24日积极与县委巡察办沟通,联合行文下发《关于清退维稳巡查考勤奖金的通知》至各责任单位,并要求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清退率83.5%。二是退缴违规报销的差旅费。4月17日和4月23日组织办公室、财务室专门人员对2021-2023年差旅费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梳理分类,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做好违规资金的追缴工作。对违规报销差旅费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并责令当事人限期退缴违规报销的差旅费,目前重复报销款已退缴至衡东县纪委监委非税收入账户。

整改计划:一是对涉及退款的政法系统干部职工要求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并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补贴的通知》东组通【2024】5号文件精神,做好退缴维稳考勤奖金工作。二是继续做好追缴工作,余款将在近期收缴到位。

11.反馈问题:内控机制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现金管理风险管控。将账面现金结余缴至衡东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账户。制定《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现金管理制度》,为规章制度打好补丁,强化委机关日常、周期性支出需求,合理控制风险。二是狠抓制度执行。公务接待按要求由办公室统一接待,严格按照派出单位公函进行接待,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放宽接待标准。控制其他办公费用,合理配置办公设备和用品,采购前必须进行审批,同时建立和完善购置、领用台帐。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节水、节电、节油和节约办公用品等措施,要求干部职工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已对机关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登记造册,安排了专人管理。2024年11月底前已将2021-2023年购置的电脑设备及办公家具13.28万元补登入账。

12.反馈问题: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整改反馈以来,委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召开了委机关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重大决策13次、重要干部任免奖惩会议7次、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会议4次,所有相关会议均形成了规范的会议记录。二是规范记录会议记录。对近5年来的会议记录进行了全面筛查,重点查摆是否存在会议记录缺失、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召开约谈座谈会,责令2021年5月12日至2022年2月24日期间会议记录的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作出了检讨说明,常务副书记唐志军约谈了陈志荣、文锐、陈丹丹等同志。同时对办公室及相关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培训,及时参加县委举办的办公室工作会议、办公室培训会等,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按规定使用规范的会议记录本,及时将会议记录进行整理、装订,做入档案进行保存,目前已将2023年度以前的会议记录全部做入了档案。

13.反馈问题:党建引领作用不突出。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了《衡东县委政法委机关支部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定了《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7月成功换届,由常务副书记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持续优化衡东县委政法委党建工作相关制度,提高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二是严格把关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对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时间上的错误均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考实考准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

整改计划:优化基层党组织,一是按要求尽快进行法学会换届,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拟制定法学会党组织活动计划,并按要求开展活动。

14.反馈问题: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多样化主题党日活动。制定了《2024年主题党日活动工作计划》,明确活动主题、内容、时间、地点等,确保党建活动有计划、步骤开展;明确区分工会活动、妇女活动、主题党日活动等不同性质的活动,2024年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1次,例如全体党员去社区报到、到门口服务,赴衡阳市烈士公园缅怀先烈等;由专人负责记录各类党建活动内容。二是规范完成支部换届工作。严格遵循选举程序,于8月2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并及时向县直机关工委报告选举结果,8月26日获得选举批复,圆满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三是规范整理党建资料。党员集中学习时,均按要求详细记录了学习内容、主持人、学习心得等;制定了独立学习签到册,杜绝了使用复印件现象;9月25日至27日、11月12日至13日分别组织党建专干到上级党组织学习观摩,提升了一本通填写质量。

15.反馈问题:机构编制与队伍建设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积极与县委编办对接联系,经查询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23年2月2日县委常委会研究了行政编制超编问题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原则同意调整3个行政编到县委政法委。7月25日,召开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会议研究编制整改工作,要求下阶段严格把关人员进出,严格按照程序研究、上报编制调整等选人用人事项。二是加强机构编制有关法规制度学习。将有关机构编制有关法规制度学习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已通过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委机构编制相关工作,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制度纳入了第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于7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三是按规定办理好借调手续。经对全单位在岗情况进行排查,查出借调人员1人,已按规定程序办理借调手续。

16.反馈问题: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还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对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市委巡察以来,召开了4次班子会议和4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多次研究部署,一把手实行一月一调度,针对前期未销号的巡视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明确责任到人,要求挂图作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长期坚持到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巡察工作的相关文件和精神,明确巡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对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前期整改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有关意识形态、党建、机关内部管理等规章制度,对巡察问题定期自查,对整改措施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有明确的进展和结果。二是完善“未巡先改”工作。严格落实《衡东县委政法委“未巡先改”工作方案》,于2024年2月、4月、7月召开了“未巡先改”工作推进会,明确整改责任,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县市区的共性问题,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在“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交流研讨10余次。目前,“未巡先改”的6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站稳人民立场的具体体现。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抓、深入抓的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推进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稳步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按照条条整改、件件落实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持分类施策,举一反三,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加强监管,适时开展“回头看”和抽查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效;对尚未完成或阶段性完成的事项,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办,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并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查处,严肃问责。

三是全面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在锻造政法铁军、维护安全稳定、加强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勇担重任、奋勇争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上来,转化为推动全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188389,电子邮箱:2729874415@qq.com。

 

                       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