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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东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衡东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1-0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5月14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衡东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4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衡东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全体成员深入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统一思想,主动认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已召开6次党组会议推进整改。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向仲贤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针对针对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6个问题,印发《衡东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时限和要求。

党组书记向仲贤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组织全体党组成员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带头领办重点难点交办事项,亲自研究整改方案,亲自抓整改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注重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他还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实地查看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12月23日,市委巡察移交的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巡察期间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4个;巡察期间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的意识不够强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对党组会议制度予以全面梳理完善,明确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严格落实该制度;二是每次会议前准备学习材料,紧扣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法工作等方面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等进行深入学习;三是巡察反馈后,党组会已进行15次“第一议题”学习,每次均有党组成员研讨发言。

(2)党组理论中心学习质效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制定印发《2024年衡东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学习主题全面覆盖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如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助力涉企合法性审查工作。2024年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2024年召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会议12次,其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专题学习2次。党组成员研讨后,运用学习成果协助县委、政府为14起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三是党组成员在学习过程中认真做好个人学习记录,党务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学习进度、学习深度以及对所学知识的实践应用情况。现已统一收集党组成员学习记录本,进行分类归档,妥善保存。

2.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领导不到位

(1)示范引领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带头参加集中学习12次,带头开展党纪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学习并每人撰写研讨材料2篇;二是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2024年共组织集中学习22次,均实行现场签名考勤,因特殊情况请假人员,均严格履行主要领导批准程序,未出现未经批准不参加学习的情况。

(2)活动开展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纪专题研讨3次,每人撰写书面研讨材料1篇;二是扎实开展“人人建言献策,齐心共谋发展”活动。征集意见和建议18条,切实解决问题;三是汇总民生实事清单182件。如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75场,办理公证业务1555件,精准覆盖群众需求;四是积极建设“高效型模范机关”,全体57名干部职工亮牌上岗,群众满意度达100%,实现服务效能与队伍形象双提升。

(3)党性分析大打折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涉及雷同材料的党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二是要求全体党员从县直机关工委要求的九个重点方面进行深入剖析,通过抽查、互查等方式,对党性分析材料的撰写和审核过程进行严密监督。机关支部34名党员已全部重新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3.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3次,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7项,层层落实责任;二是精准风险防控。2024年共组织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2次,排查结果为未存在潜在风险;三是办公室规范记录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内容,细化记录要点。

4.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不及时

(1)对社区矫正纠违通知回应不全面、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座谈会,支持工作人员参与技能比武大赛,提升其法律素养和应用能力,要求回应纠违通知时准确引用法律条款、说明违规行为与规定对应关系,保证回应合法合理;二是制度建设。制定并印发《信息化核查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经党组研究执行,填补管理漏洞;三是督导检查。党组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督导,及时回复整改问题。2024年10月,收到衡东县人民检察院衡东检[2024]16 号《检察建议书》后,我局集体讨论、会商,对纠违意见逐条研究整改,于 10 月 30 日将整改回复送达检察院,回复及时率和整改率均达 100%。针对存在缺卡问题,责成各相关中队对缺卡1次的84人进行了谈话教育,对缺卡多次的8人依法进行了训诫并公示。

(2)法律顾问履职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制定并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管理办法,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管理;二是优化队伍构成。全县 17 个乡镇的 257 个村(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配备人员包括 3 名法律援助律师、14 名执业律师、13 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 17 名司法助理员,其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覆盖率高达 100%; 三是创新服务形式,法律顾问深入基层,通过法律进村入户、屋场恳谈、法治授课及人民调解等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借助法律咨询、代书、合同审核、矛盾化解及搭建“法律顾问微信群”等多元方式,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的法律服务。

5.反馈问题:公共法律服务司法为民作用成效不彰

(1)为群众服务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衡东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接待工作制度,严格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来访、来电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精细台账管理,2024年以来,法律援助事项民事119 件、刑事61件,咨询事项实体67件、电话17件,均分类登记;三是优化服务态度,面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工作人员详尽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且对不符合法援的咨询进行登记。2024年以来法律援助服务实现零投诉。

(2)法援案卷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6月22日邀请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到我局开展法援案卷质量管理培训,并将培训工作常态化。今年开展培训2次;二是印发《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实行办案差异化补贴,奖优罚劣;三是每季度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2024年省法援中心抽检我县法援案卷10个全部合格等次以上。其中优秀案卷1个,良好2个,合格7个;四是针对部分卷宗存在错漏问题,局党组督促公证处已加强公证案卷质量检查,每季度安排局相关业务人员对案卷进行检查评查,对本轮巡察公证中询问笔录案卷中存在的错漏进行补正。

(3)司法所履职能力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基层干部配备。经党组研究决定,推动机关人员下沉,选派2名机关干部至石湾、霞流司法所担任所长,充实基层力量;二是规范人员借调管理。召回1名借调人员,并重新安排岗位;三是合理配置司法所人员。现17个司法所按照相关规定人员配备到位;四是完善精细化考核方案。方案中明确将考核结果与日常工作经费、评优评先、岗位调整等挂钩,有效激发了司法行政干警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单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继续办好衡东电视台《法治衡东》普法专栏,新开创办衡东人民广播电台“村村响”普法专栏,对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新开通衡东县司法局抖音号,制作“有困难找司法”微视频并在微信朋友圈和抖音平台投放;二是开展精准普法。利用驻村政法干警等人员,通过屋场恳谈会、人民调解等形式普法宣传,对老年人、留守儿童、流动人口等进行农村法律知识及未成年保护、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我局还编印了《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100条》和《企业经营法律知识100条》;三是强化典型引路。利用衡东剪纸法治剪纸作品开展普法宣传,同时联合文旅广体局录制了《信任危机》的花鼓戏短视频,将普法和群众喜闻乐见的非遗作品融合起来。我县的普法不再仅仅是传统的摆摊设点发宣传册,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在普法工作的运用日益凸显,群众的接受度和法治意识也在不断提升。

6.反馈问题:以法治助力维护稳定有弱项

(1)对社矫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等重点人群管控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社区矫正监管和安置帮教帮扶制度。形成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落实的机制;二是强化实地查访。局党组部署社区矫正机构及各中队对 243 名社矫对象展开拉网式上门走访,详实记录并留存资料。日常监管中,依矫正级别定期走访社矫对象,按类别走访安置帮教对象,对异地务工者借助微信、电话跟进情况。11 月,响应县委县政府“矛盾大排查大化解大巡防大管控大整治”五大行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摸底排查;三是严格执法。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管规定,打卡不及时、缺卡等现象,局党组责成相关中队对缺卡1次的84人进行了谈话教育,对缺卡多次的8人依法进行了训诫并公示;四是定期进行复盘总结。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2次,深入剖析前期问题与形势,明确后续监管及风险防控策略;五是严格督导问责。分管副职不定期督查社区矫正工作,对失职部门严肃惩戒。11月,局党组对监管不力的中队长集中谈话;六是保障矫正执法用车。合理规划并调配执法用车数量,确保各执法区域都有适配的车辆资源。

(2)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再次违法犯罪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入矫开始,利用湖南省智慧矫正管理系统和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等情况,对所有进入矫正人员进行评估,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二是加强针对性教育。针对不同的犯罪类型,开展法律法规教育;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实地走访、信息化核查和请销假等监管制度。对于容易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大跟踪监管力度。同时在社区矫正小组时,要求家庭成员积极参与,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情感支持。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状态,必要时进行心理疏导;四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使社矫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我局于10月和11月开办了两期就业技能培训班,包括创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80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此次培训。

(3)宣教针对性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性侵等关联犯罪记录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清单化管理;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24年,结合“利剑护蕾 雷霆行动”工作安排,各中队以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蕾”击罪恶 守护“未”来》警示教育片;同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并组织小组讨论促进自我反思。2024年共开展了18场次,覆盖257人次。通过教育,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认识大幅提高。

7.反馈问题: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有偏差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4年召开党组会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增强了党组整体的责任担当氛围;二是精准排查风险。2024年共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2次,撰写廉政风险排查报告2篇,识别风险点11个,制定防范和化解措施16项;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完善内设机构、二级机构、派出机构工作制度5项,监督制度2项;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2024年乡镇司法所考核工作方案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到位。

(2)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述职述廉。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重点阐述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二是深化廉政谈话。党组成员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岗位调整人员及分管领域干部职工,开展个别廉政谈话17次,集体廉政谈话3次;三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我局违纪违法人员数量为零,未在谈心谈话中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3)纪检组“探头”作用失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外部监督检查。政法委纪检组不定期对司法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2024年实地督查1次,全面了解司法局机关工作情况,发现问题1个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二是聚焦内部制度完善。针对纪检组提出的请假条格式及审批问题,迅速行动。重新设计请假条模板,明确一般干部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由局长审批的流程,干部工作纪律性得到增强。

8.反馈问题:纪律意识淡薄,违法违纪情况多发

(1)纪律意识淡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党组对请销假和考勤制度系统梳理,明确因工作原因需外出下乡、学习、开会、办事、出差等原因无法按时签到的,根据文件、会议通知、安排工作的领导签字为依据,须提前一天或次日提交复印件到局里办理登记手续;二是强化纪律监督。局纪检室加大日常监管,每月定期督查。2024年已开展不定期督查5次。

(2)违法违纪情况多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衡东县司法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细化任务5项,确保了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序开展;二是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5次,强化纪律意识;三是党组书记2024年5月17日亲自上专题纪律党课1次,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四是2024年9月12日组织全员进行毛发检测。共检测92人次,未发现涉毒情况。五是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在办理涉及人民群众权益利益的事务时,严格执行双人参与制度,严禁接受当事人宴请和收受钱财。目前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3)“以案促改”不够深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强化正风肃纪》等警示教育片5次,开展专题研讨3次;二是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衡东县司法行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三是2024年5月10日组织40名干部赴耒阳廉政基地,参观展厅,聆听讲解,深化廉洁认知。2024年违法违纪发生率降为零。

9.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立行立改到位。已将款项全部收回并上交到县纪委监委专门账户;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对现行的财务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严格了审批机制,杜绝了违规行为。

10.反馈问题: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1)私车公用突出,且私车报销普遍按150元上限报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局党组认真研究和完善了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组织了学习;二是根据上级文件,我局出台《关于落实明确私车服务于县内公务有关补贴规定的通知》,严格落实按区间实际距离据实核算包干补贴,按照全县各乡镇和村社区实际距离,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明确私车服务县内公务补贴金额;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实行公务用车优先派车,在公务用车不足且属于紧急公务时,按照私车公用的规定进行使用、报销。

(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审批流程。明确了审批权限,确定了经费支出每个环节的顺序,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需经财务室审核把关;二是完善报销制度。修改完善相关报销制度,并经党组会研究执行。明确了各项费用的报销标准、范围和流程。外出必须先填写《外出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待实际出差发生后再凭相关凭证履行报销手续;三是加强宣传学习。对全体干部职工除了通过会议传达学习外,还通过微信群、内部通告等方式加强报销制度的宣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规范意识;四是规范报销凭证。明确规定报销必须要提供有效的凭证,比如发票、行程单、住宿清单,参加会议和培训的还须提供会议通知,并由经手人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对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后方可报销;五是定期进行自查总结。针对2022年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局党组对经手人员和财务审核人员进行了集中约谈。对财务、办公室等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了调整;六是加强与上级政策的衔接。2024年我县的差旅费报销没有出台新的政策,依然沿用现行的制度规范经费报销。

(3)经费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预算指标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的要求对项目指标进行支付,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财务支出制度。根据县财政相关要求,我局严格执行重大支出集体研究制度。目前单笔项目支出达到3万元以上的,都经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于没有相关预算支出的一律不予支出。

11.反馈问题:党的建设有待加强。

(1)研究党建工作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党组将党建作为核心任务,将其作为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抓手。局机关支部已通过四星级党支部的星级创建验收评定,矫正局、公证处支部通过三星级党支部的星级创建验收评定;二是深化专题研究。2024年召开党建党风廉政会4次,意识形态工作会3次。

(2)履行党内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晰党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每人联系一个基层党支部,指导工作开展,共解决支部建设难题3个,如帮助公证处支部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提升其规范化水平;二是突出党建引领。党组书记已严格把关2024年单位年度总结和党组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三是2024年的年度工作总结详细阐述了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四是党组成员述职报告内容围绕党建、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内容。近期即将召开的2024年全县基层党建述职述议考核工作会议上,我局党组书记将进行现场述职,拟分享我局党建引领司法行政工作经验。

12.反馈问题: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1)党组会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抓记录格式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全面涵盖各项基本信息,消除空白页,确保记录严谨规范;二是提升记录质量水平。办公室主任专职负责,会前熟悉会议资料提升准备度,会议中精准记录关键发言,会后就模糊内容与发言人核实,完整还原会议原貌,为党组决策提供坚实依据。2024年以来规范记录6次。

(2)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条例领悟。将《党组工作条例》列为党组会首要学习任务,开展集中学习。党组议事决策合规率达 100%。二是严抓人事规范。在人事任免方面,严格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操作。每次讨论前,充分准备资料,会上全体成员深入交流,三是优化表决程序。党组成员对人事议题重大决策逐项表决,一把手执行末位表态。现研究人事议题3次,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3)党组议事“议而不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严格落实提交事项逐项研讨机制。比如12月6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工会工作,班子成员提出建设性意见3条,经充分讨论后达成一致集体决定,推动高效执行;二是规范议事记录。依章依规开展议事流程,精准记录议事详情,保障党组工作衔接顺畅。

13.反馈问题:班子积极进取、动真碰硬的劲头不够

(1)争先创优意识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定期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集中学习12次,班子成员争先创优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畅通沟通渠道。党组会定期召开,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收集成员意见,解决工作问题。日常沟通机制高效运行,通过面对面、电话等方式交流。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我局将单位或个人被司法部、省级、市级表彰情况列入精细化考核加分项目。

(2)斗争精神弱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标准。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3次,使班子成员清晰知晓自身职责。谈话后,党组班子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参与政法干警联村活动,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二是出台监督问责制度,开展定期检查与抽查,对班子成员履职情况严格监督;三是强化斗争精神。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严肃处理违纪案件,给予处分;四是拧紧责任发条。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倒查制度,形成良好的责任闭环,推动单位健康发展。

(3)抓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完善的党组决策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定期对党组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和及时反馈;二是强化纪律监督。督查小组开展纪律督查5次,查处作风问题2起,通报3人次。

14.反馈问题:机构编制管理有短板

(1)机构编制有关法规制度学习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我局积极行动,2024年7月19日和8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共安排学习会2次,参与干部80人次。

(2)违规借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召回借调人员;二是严格按程序办事,所有借调申请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借调人员。同时,加强对借调申请的审核,确保借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5.反馈问题: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1)对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和检查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党建阵地建设。各支部全力优化党员活动室,累计清洁整理30平米,更新制度展板4块,公示党务信息12条;二是强化党建督查指导。局党组按季度对三个支部深入督查,开展4次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2个;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2024年召开支委会会议12次,专题学习会22次,党员大会5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课学习会5次。

(2)发展党员政治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章和党组织的相关规定,对入党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二是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对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对于入党申请书内容不充实、表达不清晰或存在明显错误的申请人,要求其重新撰写或修改完善;三是认真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1人。

(3)支部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支部结合实际,创新党组织政治生活,细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二是支部已安排党员专职从事党务工作;三是强化支部书记履职考核。局党组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支部书记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实行党建综合评价与年度考核挂钩。

16.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党组存在“过关”思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带头领办重点难点交办事项,党组成员领办了分管领域的交办事项,亲自研究整改方案,亲自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二是针对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制定长期整改计划,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不定期督查5次;四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开展廉政谈话20次。

(2)落实整改动真碰硬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对标上级文件要求,细化现有规章制度;二是执行中从严控制接待标准,严格申报审批流程,坚决抵制同城接待,确保无公函不接待、接待不超标准。通过整改,公务接待更加规范、透明,有效遏制了浪费现象,提升了工作效能。

(3)“未巡先改”自查自纠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未巡先改,自查自纠并整改到位;二是针对基层党建薄弱,调整学习计划。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024年专题学习会22次;三是是严格落实“周五课堂”制度,执行学习考勤制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续努力。下一步,我们具体打算如下: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巩固整改成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确保措施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对需巩固提升的整改任务,将一抓到底,形成长效化。

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结合司法局工作实际,构建具有司法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三是推进成果转化,助力司法发展。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将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为司法系统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222481;通讯地址:衡东县洣江大道840号;邮编:421200;电子邮箱:hdsfbgs@163.com。

中共衡东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