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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塘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衡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15

中共新塘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1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新塘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新塘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整改部署。巡察反馈会后,新塘镇党委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新塘镇党委认为,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镇党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新塘镇党委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新塘镇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他驻村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新塘镇党委书记赵健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12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调度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对照巡察反馈的44个具体问题,制定了《中共新塘镇委员会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新塘镇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将任务分解细化,共制定91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部门)或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新塘镇党委书记赵健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主动担任7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

截至6月20日,巡察反馈的4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14件信访件,已办结14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14件,已办结14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1.问题1:一是“第一议题” 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1)自接受市委巡察以来,镇党委高度重视,制定《新塘镇各级党组织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办法》,坚决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及辖区各支部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开展学习研讨。截至目前,已经分别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指示和对“三农”工作的相关指示、习近平考察湖南的重要讲话尤其是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等进行了深入学习。(2)按照年度学习计划,目前已完成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检查班子成员两个季度的学习笔记均按规定完成。

2.问题2:二是学习贯彻二十大系列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利用2023年底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镇村各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契机,再次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相关论述进行了重点学习,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3.问题3:三是主题教育规定动作“打折扣”

整改情况: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市县指导开展了2023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此次学习对此前主题教育缺失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学习。

(二)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1.问题4:一是对巡察工作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1)2024年1月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学习提高了全体班子成员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2)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月份中心组学习的自学内容,重点学习第六十二条,对干扰巡察和不落实巡察整改的违纪处分条款,提高了全体班子成员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2.问题5:二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效果差

整改情况:(1)新塘镇涉及兆丰农业公司金融产业扶贫39户脱贫户173万元贷款资金,扣除的19户脱贫户低保金和储蓄已全部归还,39户173万元贷款资金已全部予以还贷。(2)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指派的律师与38户(1户整户死亡)脱贫户签订司法诉讼委托书,入户走访涉事38户脱贫户,及时转移储蓄资金和更换涉事银行卡,避免惠农资金后续被扣除,现涉事脱贫户思想稳定,无返贫风险。

3.问题6:三是耕地抛荒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1)专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和耕地抛荒整治,分类整改。(2)对新义村耕地抛荒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摸清底数,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现村集体与种粮大户合作,并自主购置耕地机发展粮食生产,对2处取水电排进行维修,完成早稻育秧800余亩和早稻种植590余亩。

4.问题7:四是清廉衡阳建设打折扣

整改情况:(1)严格责任落实,到各村(社区)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督查,并收集各村(社区)清廉村居建设亮点资料。(2)已在《2022年新塘镇清廉村居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新塘实际完善制定了《2023年新塘镇清廉村居建设方案》并下发。

5.问题8:五是“厕所革命”不彻底

整改情况:(1)2021年67户改厕未完成的在2023年已全部完成安装,并通过县级验收。(2)根据新塘实际制定了《新塘镇问题厕所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各村摸排发现的问题厕所数量,共拨付到村问题厕所整改资金218700元,对全镇各村摸排发现的881个问题厕所已在2023年全部整改完成。

6.问题9:六是林长制、河长制、田长制工作落实差

整改情况:(1)制定2024年三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明确镇村两级三长管控区域、范围和管护责任,各三长责任人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巡查管护责任,并积极按照要求履职并填写履职记录。(2)对各村三长制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对村(社区)年度工作考核。

(三)落实民生工程有落差

1.问题10:一是饮水安全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经核查,雷市村文昌片大部分居民使用的是自来水,生活用水能得到保证,湘江片和雷市片没有安装自来水,因湘江河水流动缓慢,水井水质不达标,2023年底雷市村在3组修建了一口水井,可保证居民的正常饮水需求。

2.问题11:二是贫困户产业帮扶不精准,搞“一刀切”

整改情况:精准制定产业帮扶实施方案,对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无法从事劳动生产工作的监测户改为集中光伏产业帮扶,每年补贴3000元/户,补贴资金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3.问题12:三是“一门式”服务办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1)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制定了《新塘镇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办制》等十二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2023年各村超期未办结的民生事项已督促各村在2023年12月底全部办结,截至目前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未发现有超期现象。(2)对超时183天仍未办结的村级行政审批事项,镇纪委已对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4.问题13:四是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1)新塘镇组织镇民政办和各村(社区)对2020年-2022年实施临时救助的329户对象户的临时救助审批资料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新审核审批资料,对资料不完善的164户重新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完善相关佐证材料。(2)经核查,2021年在工作中阳某华使谭某平意外受伤,阳某华垫付医药费1379.95元,阳某华家庭困难就用谭某平的住院资料申请临时救助,经认定属于违规领取,现阳某华已于2024年4月8日将领取的临时救助资金1000元予以退回。

5.问题14:五是“雨露计划”落而不实

整改情况:(1)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到村进行入户走访,加强了政策宣传,对漏补的7户学生应补资金共计3万元予以追补并打卡到位。(2)新塘镇2023年雨露计划共新增15户在校学生,清退8户毕业生。

6.问题15:六是人居环境治理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1)加强对环卫工人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制定的《新塘镇环境卫生长效考核办法》、《新塘镇环卫工人管理制度》等加强对环卫工人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各村环境卫生实施每月质量考评。(2)新塘镇共有环卫工人36人,根据各道路、路口的实际情况对环卫工人进行了合理布局,开展常态化保洁,做到不留死角。(3)与街道商户门店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要求各商户门店按照责任书要求切实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时差

1.问题16:一是谋划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科学

整改情况:(1)今后对各村发展和引进的村集体经济项目,镇政府将加大审核把关,所以项目必须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有条件的要进行第三方评估。(2)已在2月23日全体机关干部和村书记大会上作出安排和强调,压实村级耕地管护主体责任,发展农业产业项目必须报镇里审批同意后才可实施。(3)调整产业结构,已将新义村80余亩冷浸田、低洼田进行非粮化整改,改种高笋、田藕等经济作物。(4)潭泊村高粱种植项目投资人为潭泊村经济合作社,现已对相关费用进行清算和梳理,已列出所欠费用明细,共拖欠村民土地流转费、务工费、肥料费等88962元,因潭泊村一时无法付清,已制定还款计划,对所欠款项分三年付清。

 2.问题17:二是村集体债务多、还债难,且存在套取金融机构信贷,高利转贷现象

整改情况:(1)2024年1月5日湘广村经济合作社与彩云飞合作社签订了《合同终止协议》,协议约定46万元投资款彩云飞合作社全部退还,投资款按月息5厘计算,共计17196元,1月30日湘广村经济合作社将47万元本金和利息全部归还建设银行。(2)2024年4月12日文桥村经济合作社归还贷款55万元,5月24日将剩余的17万元贷款和利息全部归还给建设银行;5月30日文桥村经济合作社与衡东华鑫银建材经营部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协议约定衡东华鑫银建材经营部只承担文桥经济合作社在建行贷款的利息,计42805元。(3)对于湘广村谷某良与文桥村吴某魁涉嫌高利转贷的线索经公安机关侦查后认定:谷某良、吴某魁并非以转贷牟利为目的,没有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主观故意,认为“谷某良、吴某魁高利转贷”线索问题不构成违法犯罪。

3.问题18:三是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1)制定《新塘镇关于定期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对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了全方位的排查,通过排查未发现有危房住人和人住危房的情形。(2)已于2024年1月安置罗某文入住新塘镇中心敬老院,原住房涉及到其他人员产权共有,无法拆除,已设置警戒线和悬挂危房警示标志,不准人员入住。

(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缺失

1.问题19: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边缘化”

整改情况:镇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落实党委书记“一把手”负责制,做到年初党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意识形态工作,全年不少于四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会议,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

2.问题20:二是阵地建设“缺位”

整改情况:(1)经镇广播站调查核实潭泊村、欧阳海村、龙头村设备发射机损坏,生产厂家已倒闭,无法购买配件进行修复。新义村、雷市村、兴发村设备老化,现已维修好;其余9个村的“村村响”都能正常使用。(2)“村村响”系统于2016年始装,至今已历经3次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设备运行到现在,维修都由县直部门负责,衡东县已将“村村响”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质改造纳入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建设任务。

(六)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1.问题21:一是党委核心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1)完善了《新塘镇“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对于修改完善实施细则于2024年1月起予以施行,全镇所有的“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在镇党委会上充分酝酿讨论。(2)根据新塘镇党委实际制定了《新塘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新塘镇廉政风险排查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2.问题22:二是“一岗双责”责任压实不够          

整改情况:(1)在巡察期间发现我镇有“加拿大一枝黄花”分布,对此我镇制定《2023年新塘镇“加拿大一枝黄花”整治方案》,要求各村(社区)对发现的“加拿大一枝黄花”自行铲除烧毁,方案下发后各村(社区)迅速将发现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基本予以全部铲除烧毁。(2)为了加大对“加拿大一枝黄花”的防范和整治制定了《2024年新塘镇“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治方案》。(3)根据新塘镇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新塘镇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存在廉政风险点制定了《新塘镇职能部门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积极开展风险排查和化解工作。(4)根据年初的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和联系的工作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今年来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村党总支书记已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9人次。

3.问题23:三是“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走过场

整改情况:经核查相关档案资料,2021年新塘镇有30亩以上种粮大户107人,各村申报种粮补贴总面积10340.99亩,经县镇村三级逐户实地核查后,共核定种粮补贴总面积为9041.49亩,核减了1300.09亩,发放的补贴资金都是按核实后数据发放的,不是根据农户申报的面积发放的,没有发现有套取惠农补贴资金的现象。

(七)纪委监督作用缺位

1.问题24:一是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1)2024年2月,镇纪委在工作中发现兴发村党总支书记和党总支副书记在颜某红入党过程中存在失职问题线索,对该问题线索予以初步核实,3月15日对兴发村党总支书记予以诫勉谈话处理,4月30日给与兴发村党总支副书记党内警告处分。(2)根据新塘镇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塘镇会风会纪制度》和《新塘镇村干部坐班值班督查考核制度》,强化对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的日常督查,2024年来已开展作风督查6次,下发督查通报6期。(3)强化对机关干部的日常考勤,严格按照《机关干部考勤和作风管理制度》兑现奖惩,对机关干部日常考勤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兑现。对机关干部郑某杰请假10天,实际休假17天的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2023年5月郑某杰请假10天,出勤6天,缺勤5天,对其缺岗问题予以提醒谈话处理。

2.问题25:二是执纪“宽松软”

整改情况:(1)镇纪委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对罗某广2023年6月至9月缺岗较多的问题,给予罗某广政务记过处分;对李某2023年6月至9月缺岗较多的问题给予其降低薪级工资一级。(2)对欧阳海村前村委主任隐瞒入党前的问题镇纪委进行核实,在4月30日给与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柳某泉2020年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发放的5500元绩效考核奖已予以追缴。(3)今年来镇纪委强化斗争本领,截至6月20日镇纪委共收到各类问题线索26件,处置26件,组织处理16人,立案8件,给与党纪政务处分4人次。

3.问题26:三是警示教育不经常

整改情况:(1)2023年10月9日我镇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和村书记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全县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针对我镇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突出的现象,我镇纪委选取近三年来我镇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被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制《关于全镇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2)将我镇原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酒驾典型案例,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反面案例进行剖析式查摆的问题,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查摆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深入剖析。

4.问题27:四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1)经核查,2020年以来,镇村两级党员违纪违法46人,其中酒驾、醉驾26人,针对我镇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突出问题,我镇强化警示教育,及时下发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警示教育通报。(2)加强对镇村两级干部的日常管理,对机关干部唐某1月份缺岗较多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处理,做到常督促、常提醒。(3)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所有党员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全体党员知底线、存敬畏。

(八)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彻底

1.问题28:一是无公函、超预算、超标准公务接待

整改情况:(1)对于我镇存在无公函、超预算、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县纪委已进行调查,对时任党政办主任予以立案调查,对时任财政所所长予以立案审查,对其他9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组织处理。(2)在2024年2月重新制定了《新塘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无公函一律不予报账,在预算范围内按标准接待。(3)从2024年2月开始我镇更换食堂运营模式,由原来的承包制改为自行聘请厨师自行管理,所有的公务接待都安排在镇食堂,无特殊情况不安排在饭店就餐,压缩三公经费。

2.问题29:二是存在违规接待现象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根据县统一安排县编办驻欧阳海村开展森林防灭火下沉式督导,全天在村里就餐,属于工作用餐,但村报账员填写错误填列的是公务接待用餐,现已制定新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账要求,要求村报账员根据制度落实,镇村账代管中心加强审核。

3.问题30:三是截留挤占村级经费

整改情况:(1)经核查,截留村级经费的原因一是财政预算不足,特别是环卫费政府每年缺口资金约140万元,有挤占挪用;二是村级资金已申请拨付,国库尚未安排。(2)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已支付村级待付资金3177330元,已申请待国库支付资金1425505元,经与各村核对,尚有村级未拨付资金79万余元,对于所欠资金将分批拨付到位。(3)重新制定了《新塘镇财务管理制度》对村级资金进行了明确规定,要去村级资金要及时拨付,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九)财务管理不规范

1.问题31:一是报账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1)对原相关项目建设资料不完善的按照要求完善了相关资料,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2)重新制定了《新塘镇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①三万元以上项目必须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②承包方需出具项目预算表,完工结算经镇资金监管领导小组验收确认。③报账提供发票、合同、施工对比图片、结算、验收表,大额资金项目需招投标、投资评审的按规定提供资料。同时成立了新塘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

2.问题32: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1)重新制定了《新塘镇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报账要求和报账手续。(2)对出纳和会计等财务人员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责任,对把关不严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3)对原来的财务报账进行了清查,对存在手续不全的,完善了相关手续。

3.问题33:三是违规拨付资金至私人账户

整改情况:(1)对2020年至2021年通过财政所工作人员私人账户支付至各村的城乡合作医疗工作经费现各村已全部退回至镇村账代管中心,共退回资金111126.5元。(2)拨付至文桥村和兴发村各2万元燃气管道建设协调经费都已退回至镇村账代管中心。(3)在今后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费用拨付全部通过村账拨付,禁止将相关费用拨付至私人账户。

(十)村账镇管形同虚设

1.问题34:一是村级经费监管失控

整改情况:(1)对洣河桥2021年2月报账员取现72万中的大额资金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取现的72万元是用于支付部分项目建设工程款、村级日常开支、误工工资等,对于72万元支出经询问老村干部和工程承包人均表示资金已支付给相关应收款人,调查没有发现问题,也没有群众反映应收未收情况。(2)重新制定了《新塘镇村级财务报账规范》,要求村里对于工程项目支出必须支付给施工方,村里大宗采购、单笔三千元以上的费用支付给第三方供应商,其他按规定可以打给村报账员的费用要求村报账员及时报账,及时支付,并在4月25日组织了各村报账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规范报账要求。

2.问题35:二是支出不真实

整改情况:经核查,湘广村运输发票报销河堤加固工程费是在工程建设中车辆运输砂子等材料的运输费;宣传费报销森林防火租车费是在森林防火期间租用车辆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相关费用都是实际产生的费用。现我镇已制定新的《新塘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在报账时要求出纳员、报账员加强对原始凭证和发票的审核把关。

3.问题36:三是集体资金私用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2日新塘镇组织镇村两级相关干部和兴发村6组组民召开兴发村6组燃气管道补偿事项财务清算会议,会议现场核实了燃气管道建设占用6组组民的具体田亩数和已领取的补偿款,经与会组民同意,决议对未足额领取补偿款的由组长足额发放到位,对原来多领取补偿款的由组长负责收回。组长在会后将原来多发放给组民的补偿款全部收回并于11月5日足额发放到未领取补偿款的人手中。

(十一)基层党建工作执行不到位

1.问题37:一是党建基础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1)2024年1月,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建专干及镇组织干事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层党组织工作一本通》填写辅导、“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等组织生活开展工作进行专题辅导。(2)各村(社区)基层党支部按照要求将“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的内容单独整理成册。(3)已对近3年机关支部一本通进行“回头看",对空白处和逻辑混乱处进行完善。

2.问题38:二是党员教育不力

整改情况:(1)2024年1月,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建专干及镇组织干事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将党员教育工作的要求详细告知各村(社区)党建专干,并及时做好资料收集。(2)已完善新塘镇近三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党员教育完成情况台账。(3)根据《衡东县党员积分管理细则》完善出台了《新塘镇党员积分管理细则》,并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细则》进行党员积分管理。

3.问题39:三是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1)研究制定了《新塘镇党费管理办法》,严肃党费管理制度,督促党员按时缴纳党费。(2)2024年1月,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建专干及镇组织干事开展党建业务培训,详细培训了党费收缴及上缴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4.问题40:四是党建业务知识严重馈乏

整改情况:(1)2024年1月,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党建专干及镇组织干事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对党员档案管理、流动党员管理、主题党日活动审批等内容进行培训。(2)对全镇近3年发展的党员资料进行”回头看,补齐了刘某馨等同志的党员档案中缺少的书面思想汇报,全面完善了党员档案资料。(3)完善了《新塘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发放流动党员证,组织流动党员开展线上学习,利用春节假期组织返乡党员开展教育培训。(4)严格主题党日活动审批制度,对私自外出的相关村(社区)进行批评教育。(5)2024年1月18日,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好了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程序到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辣味有深度,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6)对欧阳海村违规外包党建业务进行调查,对2020年负责党建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十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问题41:一是干部作风漂浮

整改情况:(1)经自查,2021年我镇大部分的种粮大户都存在虚报种植面积的情况,但经县镇两级现场核查后,对虚报的面积都予以了核减,发放的补贴是根据核减后的面积发放的,但仍存在个别种粮大户核实不到位的情况。罗某献作为新塘镇农技站站长,对种粮大户种植面积申报资料审核不严,在种植大户申报种植面积时没有严格把关,同时对种粮大户虚报的种植面积经核减后没有相关处罚措施,存在管理不力的问题,对此,镇纪委已对罗某献予以诫勉谈话处理。(2)召开了种粮大户和村分管农业副职会议,对惠农补贴申报提出具体要求。今年的早稻集中育秧和早稻面积核实是由县、镇、村三级共同现场核查,核实实际种植面积,杜绝虚报。

2.问题42:二是人事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1)根据衡政发[2010]2号文件规定,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暂配备工作人员2名,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并可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形式从事公共服务工作。根据衡劳社[2010]30号文件规定,聘用期间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核定,并依法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李某于2015年12月起到新塘镇劳动保障站工作,根据文件规定,可以实行聘用制管理,并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核定。(2)对于李某原发放的1800元车补已与2024年2月8日予以退缴。(3)经与县民政局沟通,民政局所有安排到乡镇的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均是通过公开招标从长沙市培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购买服务人员,乡镇仅享受社工人员提供服务。

(十三)上一轮巡察反映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1)我镇已重新制定了《新塘镇财务管理制度》,以后镇里所有公务接待都要有公务接待函,对无公务接待函的一律不予报账,以杜绝违规接待的发生。(2)对于村级报账重新制定了《新塘镇村级财务报账规范》和对村报账员进行了培训,今后报账严格按照报账要求予以报账,杜绝“白条入账”。(3)对于“应收缴违规发放资金”未收缴到位的,我镇采取财政代扣、电话催缴和邮寄《缴款通知书》等形式积极收缴违规发放的资金,共收缴资金91312元,在职、仍在衡东工作和能联系上的已全部收缴到位。

(十四)“未巡先改”工作自查自纠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于文峰社区的“空头支委”罗某鑫已于4月3日主动辞去居委委员职务,同时经排查发现欧阳海村村委委员成某学存在“空头支委”问题,已在6月6日责令其主动辞去村委委员职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以更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特别是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阶段性完成的具体问题进行再部署再推进,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增强整改内生动力,拧紧压实全链条整改主体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定力和韧劲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做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

(二)抓好后续整改,在整改落实上见行见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任务,建立台账、责任到人、紧盯不放,抓好跟踪落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加强督导调度,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用好巡察成果,在建章立制上抓常抓长。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反思、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查摆薄弱环节、剖析问题根源、谋划推进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短板。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把阶段整改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四)以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三个务必”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扛牢“两个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384295;邮政信箱:421411;电子邮箱:495567423@qq.com。

 

                        中共新塘镇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