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衡东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已于11月17日结束,现将面试入围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名单
按照《2022衡东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2022衡东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核减公开选调计划的公告(三)》的要求。现将入围面试人员予以公布(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衡东县巡察信息事务中心财务人员职位(2人)
阳彩平、谭师
(二)衡东县财务监察所工作人员职位(4人)
向琴雅、李刚、陈薪如、颜力众
(三)衡东县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2人)
余振宇、赵艳兵
(四) 衡东县巡察信息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4人)
文晶、何俊锋、谭欢、戴斌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11月19日上午9:00-12:00
(二)面试考点:衡东县洣水镇武家山学校综合楼四楼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正式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到达考点候考室候考。8:00后考生停止进场。缺考的视为自动弃权。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考生佩戴好口罩,进入考场前提供健康绿码并测量体温。
3.考生要遵守面试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考前在候考室等候,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上卫生间必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逐人前往。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4.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场地。
5.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在面试室,只报面试抽签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考生答题完毕后,不得将试题带出考场。
6.考生面试完后在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接到面试成绩通知后,应迅速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面试内容。
7.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在候考室和面试室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2)扰乱考场及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
(3)伪造证件、证明等以取得面试资格的;
(4)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面试的;
(5)偷听他人答题或有意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候考人员的;
(6)擅自离开候考区的;
(7)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考后保持手机信号畅通,以便联系。如因通讯不通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中共衡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东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