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衡东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选调程序”第四条第二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并予以公布”的规定,根据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情况,部分选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需核减公开选调计划,现公告如下:
衡东县巡察信息事务中心财务人员职位选调计划由2名核减为1名,其他选调职位公开选调计划不变。 中共衡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东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