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东县2018年度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非涉改单位纪检组(纪工委)、本委各部室:
《衡东县2018年度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衡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东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衡东县2018年度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
量化考核办法
纪检监察宣传报道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纪检监察精神风貌,反馈下情,传达上级指示,交流经验的重要渠道。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非涉改单位纪检组(纪工委)、本委各部室
二、考核范围
纪检监察宣传报道考核范围详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任务
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非涉改单位纪检组(纪工委)、本委各部室报送、发表稿件任务数详见附件2。
五、考核结果运用
对宣传报道工作的日常考核,作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非涉改单位纪检组(纪工委)未完成任务的,将在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按照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的分值。本委各部室和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未完成任务分值的,其宣传信息员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任务分值完成情况低于总任务分值60%的,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六、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宣传报道工作,坚持真实、可靠、全面的原则,力求“准、新、快”。
(二)精心组织。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非涉改单位纪检组(纪工委)、本委各部室要确定1名政治意识坚定、工作积极负责、有一定文字功底的纪检监察宣传信息员,并于3月29日前将相关人员名单、QQ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邮箱(3041923476@qq.com)。
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非涉改单位纪检组(纪工委)、本委各部室要按照中央、省、市稿件需求有重点地研究分析,及时向各级报刊、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色、亮点,推动宣传报道工作保数量提质量。
(三)强化责任。反腐倡廉宣传报道要做到客观、真实、严肃、准确。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非涉改单位纪检组(纪工委)、本委各部室上报县级以上(除廉政网评)的稿件须经相关领导审签后,统一投稿到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邮箱(3041923476@qq.com),以便向上级报送。
(四)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对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实行每月统计、季度通报、年终考核。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信息员要将上一月报送和发表稿件数发送至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邮箱(3041923476@qq.com)以便统计;每季度通报一次稿件报送、发表排名情况,对未完成任务、排名靠后的,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附件:1.衡东县2018年度纪检监察宣传报道考核范围
2.衡东县2018年度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任务分配表
中共衡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东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附件1:
衡东县2018年度纪检监察宣传报道考核范围
序号
|
级别
|
刊物网站
|
计分标准
|
1
|
中
央
级
|
人民日报
|
40
|
2
|
新华社
|
40
|
|
3
|
中央电视台
|
40
|
|
4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35
|
|
5
|
中国纪检监察报
|
35
|
|
6
|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
35
|
|
7
|
中国新闻社
|
35
|
|
8
|
中纪委监察网站(含微信)
|
35
|
|
9
|
省
级
|
湖南日报
|
30
|
10
|
湖南卫视
|
30
|
|
11
|
湖南经视
|
30
|
|
12
|
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交通频道)
|
30
|
|
13
|
新湘评论
|
25
|
|
14
|
人民网
|
25
|
|
15
|
新华网
|
25
|
|
16
|
红网(不包括市州频道)
|
20
|
|
17
|
党风廉政
|
20
|
|
18
|
三湘风纪“一网两微”
|
20
|
|
19
|
市
级
|
衡阳日报
|
15
|
20
|
衡阳电视台
|
15
|
|
21
|
衡阳反腐网
|
10
|
|
22
|
“清风衡阳”微信公众号
|
10
|
附件2:
衡东县2018年度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任务分配表
单 位
|
发表任务数
|
发表任务分值
|
报送任务数
|
|
||
省级以上
(包括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
办公室
|
3篇
|
4篇
|
|
100分
|
|
|
组织部
|
|
2篇
|
|
20分
|
|
|
宣传部
|
15篇
|
30篇
|
|
600分
|
|
|
党风政风监督室
|
4篇
|
4篇
|
|
120分
|
|
|
信访室
|
1篇
|
3篇
|
|
50分
|
|
|
案管室
|
2篇
|
3篇
|
|
70分
|
|
|
1-5案检室
|
1篇/室
|
1篇/室
|
|
30分/室
|
|
|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
1篇
|
1篇
|
|
30分
|
|
|
审理室
|
8篇
|
5篇
|
|
210分
|
|
|
派驻纪检组
|
1篇/组
|
2篇/组
|
10篇/组
|
40分/组
|
每月至少报送3篇,全年不少于36篇。
|
|
乡镇纪委
|
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包括市级)至少发表稿件1篇。
|
全年在县级媒体至少发表稿件5篇
|
每月至少报送2篇,全年不少于24篇。
|
|||
非涉改单位
|
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包括市级)至少发表稿件1篇。
|
全年在县级媒体至少发表稿件3篇
|
每月至少报送1篇,全年不少于12篇。
|
注:财务监察所、廉政教育服务中心不单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