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美白莲 大美衡东
——廉政文艺作品创作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增强廉政文化的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营造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按照《“荷”美白莲 大美衡东——湖南衡东乡村生态旅游文化节总体方案》要求,特制定廉政文艺作品创作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举办衡东县廉政文艺作品创作赛,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扩大廉政文化的辐射范围和影响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追求廉洁务实的文化生活,在全县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至8月。
三、组织机构
牵头领导:刘卫平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县文联、白莲镇
四、作品内容
面向全县征集以“荷”为主题的诗词、书法、美术、摄影作品,作品内容紧扣反腐倡廉,注重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五、作品要求
1.诗词作品具体形式不限,符合格律要求,讲究押韵和平仄规范。
2.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书体形式不限,草书、篆书及篆刻请附释文,作品尺寸为四尺斗方,未裱。
3.美术作品画种形式为国画,作品尺寸为四尺斗方,未裱。
4.摄影类包括纪实和艺术类,均不得移动像素,文件大小JPG格式不少于5M。
作品必须为原创原件,不得剽窃、抄袭和套改,否则,一切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所有来稿作品一律不退,应征作品的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应征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主办方的版权要求。
六、作品报送
所有参赛作品在2018年6月30日前上交县文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单位、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文 韬
联系电话:18907341676
邮 箱:59023476@qq.com
七、作品评定及装裱
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诗词、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各评定出10件作品参加展览。评定出的诗词作品请书法家书写,摄影作品采用艺术微喷的形式表现,入展作品最后统一装裱装框,在7月31日前制作完成。入展作品颁发入展证书,入展证书在7月31日前设计制作完成。8月16日在白莲镇廉政文化广场完成现场布展工作。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充分调动文艺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参与创作的团体或个人要给予必要的支持,要坚持务实节俭,避免铺张浪费,注重实际效果。
2.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爱好者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全面展示各单位党员干部学廉、树廉、践廉的精神风貌。
3.讲求质量,精益求精。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鼓励创新,努力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不断增强文艺作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强化运用,注重实效。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决出以“荷”为主题的优秀诗词、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各10件,共40件,在白莲镇廉政文化广场展览,让广大干部群众接受教育,并在衡东县乡村生态旅游文化节开幕式上颁奖,颁发入展证书和奖金。主题节会当天,邀请6至8名书画家现场演绎书画,赠送群众。现场提供笔、墨、纸,群众可参与体验。
湖南·衡东乡村生态旅游文化节筹委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