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补充公告(二)
按照《衡东县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公告》中“选调程序”第二条第4款“最低开考比例为1:2,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布”的规定,根据我县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情况,有部分选调岗位需核减选调计划,现公告如下:
核减选调计划为2个选调职位:分别为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核减选调计划3个、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核减选调计划9个。
附件:《衡东县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职业计划变化情况表》
中共衡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东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9月25日
衡东县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职位计划变化情况表
序号 |
选调职位 |
计划人数 |
报名人数 |
减少计划数 |
1 |
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 |
7 |
8 |
3 |
2 |
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 |
10 |
3 (其中一名编制不符合) |
9 |